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小区空地“冒出”铁皮屋 城管称属于占道堆放

2014-09-15 10:35:45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9月15日讯 仓山区桔园二期和园小区外一处空地,原来是附近居民用来停放电动车和自行车的公共用地。一个月前,有人在空地上放置了一座铁皮屋,停车空间被占。昨日,市民林先生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此事。

昨日10时许,记者来到和园小区19号楼至21号楼外靠近浦上大道一侧的空地,看到一座高约3米、占地约10平方米的铁皮屋立在2个小区店面之间(如图)。铁皮屋与小区围栏相隔不到5米。

附近店员江先生告诉记者,这座铁皮屋是8月18日用吊车直接运来的,也不知道干什么用的。“当时,对方告诉我们,铁皮屋只是临时放这里,第二天就会移走。”江先生说。记者发现,铁皮屋外的确粘贴有2张字条,上面写着:“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已联系工人,明日解决问题。”落款日期为2014年8月18日。

记者拨通了字条上留下的电话号码,对方称自己是一个“办事人员”。他告诉记者,铁皮屋不是用来做商业经营的,也不是用来做仓库,只是“临时寄放”,因为吊车出现了问题,移走铁皮屋的时间才被推延。“只要吊车修好,我们就会马上吊走铁皮屋。”

随后,记者联系了仓山区建新镇城管中队吕队长。吕队长表示,已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该铁皮屋属于占道堆放,会将情况上报,申请将其吊走。

(福州日报实习生 刘君琳 文/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