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法院腐败窝案曝光 十多年党龄法官拉人下水
2014-09-12 09:10:36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一丘之貉 害人害己 由于不断受到他人请托,林某某发现仅凭一己之力无法成事,便将周围3名同事拖下水。 2009年,在审理台江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期间,林某某应案件代理人陈某的请求,让同事柳某到台江区法院执行局找关系,帮助案件判决的执行款尽快全部到位,并与柳某约定按执行款到位额的比例给柳某“辛苦费”,柳某欣然同意。 随后,柳某找到该案执行的经办人台江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刘某某帮忙,并向刘某某承诺事后给予好处,刘某某向柳某保证不负所托。 2009年7月,当执行款全部到位的当天,陈某将“辛苦费”交给林某某,随后林某某约柳某、刘某某吃饭,席间林某某将“辛苦费”交给柳某,柳某又将其中5万元给了刘某某。 |
相关阅读:
- [ 07-07]福州台江法院首次通过网上布控成功抓获“老赖”
- [ 04-04]福州台江法院试水“轻刑快审” 平均审理天数10天
- [ 10-25]台江法院已搬迁至高桥路45号 即福州市中院旧址
- [ 04-20]小区业主状告业委会和新物业 被福州台江法院驳回
- [ 03-31]物业纠纷可找法律服务点 台江法院全省率先推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