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分细则修订
2014-09-05 09:19:05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9月5日讯 日前,福州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继续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办法,对评分细则进行修订完善,分别制定《福州市县(市)区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分细则》和《福州市市直单位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分细则》,印发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实施。 新修订的检查考核评分细则,分责任项目、责任目标和评分标准三部分。在责任项目方面,“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分值各为45分,“全面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分值为10分。责任目标方面,根据县(市)区与市直单位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任务的不同,分别设置19项责任目标和18项责任目标,每个责任目标都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评分标准。 (福州日报记者黄戎杰通讯员榕纪宣) |
相关阅读:
- [ 09-02]中纪委官网刊文:党风廉政出问题先追责党委书记
- [ 08-28]永安发电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 [ 07-30]第二巡视组进驻上海 剑指党风廉政及干部选拔等问题
- [ 07-21]永安发电公司:多举措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 [ 07-18]省农业厅(农办)党组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