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一六旬老汉为老不尊 猥亵邻家幼女获刑两年
2014-09-05 07:03:5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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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赵杨 通讯员 陈燕平) 闽清一六旬老汉,为老不尊,竟将魔手伸向邻家6岁幼女。近日闽清县法院审结此案,被告人刘某某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6岁的小珊和7岁的小英(化名)是一对表姐妹,两人经常结伴去邻居刘爷爷家开的小店铺买玩具。2014年正月一天中午,两人如常来到了刘爷爷的食杂店,正在挑选小玩具时,小珊突然觉得有点尿急想上洗手间,于是就向刘爷爷借洗手间一用,刘爷爷告诉她洗手间在后面,小珊便独自一人向后面的洗手间走去。 此时小英一个人在小卖铺里溜了一圈后,没选到中意的玩具,而小珊还没出来,觉得很无聊,便一个人先回去了。小珊上完洗手间出来后,没看见表姐小英,就一个人在小卖铺里挑选玩具。 此时小卖铺老板刘爷爷见店里无人,顿生邪念,靠近小珊,将小珊抱住并亲吻其嘴唇及面部,小珊因为年幼无知,还以为刘爷爷是在疼爱她,之后便继续在店内看玩具。而刘爷爷见店内仍无人,愈发大胆,他从小珊身后一手揽住她,另一只手伸进她的裤子里摸。事后,刘爷爷送给小珊一个玩具,并嘱咐其不要将此事告诉家里人。 那天回家后小珊感觉隐私部位会痒,两天后隐私部位肿了,便哭着将那天的事情告诉父母。第二天其母便带她去医院看病,医生说她阴部破皮了,有炎症。随后,小珊的父母报警。 2014年4月29日,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闽清法院认为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害人年仅6周岁,依法应当从重从严处罚,故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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