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加强监管,有限开放“河豚禁令” 省海洋渔业局渔业处高工王奇欣介绍说,我省海洋捕捞的河豚品种,主要有棕斑腹刺鲀、暗鳍腹刺鲀两种,主要用于加工出口,受到国检局严格管控,每年出口数量以万吨计,数十年来没有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王奇欣说,福建一些地方还有河豚养殖,主要是弱毒或无毒级别的河豚。 王奇欣说,如今在国内,有关部门对河豚实行一律禁止,但市场上仍然有偷偷卖的情况。他建议,规范管理河豚生产、销售、食用等,对河豚的审批、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界定,才能把食用河豚的风险降到最低。与其偷偷卖、偷偷吃,不如规范管理,让市民能到有资质、安全的地方去吃河豚。 据了解,省海洋与渔业厅正在开展养殖河豚调查,制定养殖河豚技术规范。王奇欣认为,国家没有禁止河豚养殖的规定,只要持有养殖证就可以养殖河豚,并加工出口。此外,国家卫计委曾于今年5月公开征求意见,拟批准养殖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作为新食品原料,如果获得批准,以上两个品种的河豚食用,即可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放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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