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小车乱停被锁 车主换备用胎“开溜”被罚
2014-09-03 07:05:0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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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将带有锁器轮胎带到马尾交管大队 东南网9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蒋津 文/图) 昨日,一辆小车的驾驶员在福州马尾区的人行道上违章停车,警察发现后,抄了罚单,并用锁车器锁住该车的轮胎。没想,驾驶员没注意到罚单,误以为是有人恶作剧,竟想出“奇招”,将轮胎和锁一并卸下,之后换上备用轮胎“开溜”。 据马尾交管大队民警介绍,为确保开学第一天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畅通,9月1日上午,大队民警携带机动车锁车器,对君竹路、沿山东路等路段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进行整治。执法中,民警发现一辆违章停在人行道上的福特小车,车上没人,于是根据规定对该车采取锁车器锁定车辆左前轮的强制措施,并填写放置《违法停车锁定车轮告知单》。 后来,民警再次返回该地点,却发现车被开跑了,立即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到该车车主。据民警介绍,当时该车的驾驶员粗心大意,未看到罚单,见轮胎被锁,就打电话问当地的罗星派出所。得知该所民警未锁其车轮,以为是有人搞恶作剧捉弄他,就卸下轮胎换上备用胎走了。 得到通知后,福特小车的驾驶员立即将带有锁车器的轮胎送回马尾交管大队,一直赔不是,说他不是故意的。民警对当事人撬损破坏锁车器等行为进行严厉的教育批评,并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罚款150元、扣3分的处罚。 马尾交管大队的民警说,如果这名驾驶员是故意撬锁,构成妨碍公安机关执行职务行为,警方有权对其进行拘留;若对锁车器带走后拒不归还,则构成盗窃。考虑到这名驾驶员并非故意,警方仅对其予以批评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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