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私装手机信号放大器将被罚

2014-08-31 10:26:3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8月31日讯 8月28日,市无线电管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做客我市的“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

问:手机经过某个地方时,信号会无缘无故消失,而且手机经常收到各种垃圾短信,这是怎么回事?

答:发生这种情况,您要注意是否遭到伪基站的侵扰。伪基站能搜取以其为中心400米至500米半径范围内的手机卡信息,并冒用任意号码向他人手机发送广告、诈骗等短信。

问:我居住的小区接听手机信号非常不好,可否自己安装手机信号放大器?

答:不可以。私自安装手机信号放大器,会干扰正常工作的移动通信基站,影响其他用户的正常通信。我局已经查获多起因私自安装手机信号放大器干扰移动通信基站的案件,这些被查获的手机信号放大器都是在网上买的,不仅会产生干扰,还会对用户产生不小的辐射危害。这种未经批准擅自设置使用手机信号放大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的规定,一般给予没收手机信号放大器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于高层建筑以及城乡接合部、郊外等用户,如果手机信号减弱,可与运营商沟通,通过基站建设或加装合格的手机信号放大器等来改善。此外,市无线管理局也会督促各大运营商加强高层楼盘和旧城区、城中村等密集建筑群的信号覆盖。

(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陈海东 电台记者 高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