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草案:建以林荫道为主绿色廊道

2014-08-30 10:40:25 阙文龙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烈日下的华林路绿树成荫(资料图)

东南网8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阙文龙)昨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福州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后,现正全力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这次提交二审的“草案修改稿”与今年6月28日提请审议的《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草案)》相比,出现了不少新亮点。本报持续关注福州园林绿化建设,“密种树、种大树”的倡议引起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和相关部门重视。“草案修改稿”新增内容:园林绿化要均衡配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和花卉;依托城市山体、水系、园林绿地等自然环境,建设以林荫道为主连接公园、游园、街头绿地、风景名胜、历史古迹等的绿色廊道。

亮点1 建设以林荫道为主的绿色廊道

近年来,福州夏天时常出现高温炎热的天气,市民更迫切希望多种树、密种树、种大树,街头多些绿荫。

记者注意到,该“草案修改稿”提出:园林绿化要注重植物群落多样性和乡土植物的应用,均衡配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和花卉;应当规划种植一定比例的榕树和茉莉花,提升榕树作为福州市树、茉莉花作为福州市花的知名度。公园绿地及附属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配置的游览、休憩、服务性、经营性等建筑物总占地面积不应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

“草案修改稿”还新增的内容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城市山体、水系、园林绿地等自然环境,建设以林荫道为主连接公园、游园、街头绿地、风景名胜、历史古迹等的绿色廊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