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文浩) 昨日,福州市环保局出台《关于6年免安检车辆有关环保检验的暂行规定》,自9月1日起,规定6年内免安检车辆同时免于环保尾气排放检测。2010年9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车辆都能免于环保尾气排放检测。 “免检车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还是要申请。”福州市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自9月1日起,6年内免安检车辆,应在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同时,凭车辆相关证件在全市设立的环保标志核发窗口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粘贴。 上述人士强调,即使是新车,如果不申请环保标志,一旦被查处,将面临闯禁行的处罚。 不过,福州市环保局有关人士也表示,本暂行规定只是过渡,在执行期间,如遇环保部、省环保厅出台6年内免安检车辆环保检验有关工作的新政策规定,福州市即按环保部、省环保厅新政策规定执行,本暂行规定即行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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