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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长”QQ上要求汇款 出版社员工被骗68万

2014-08-29 09:19:40 陈锦娜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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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快讯(记者陈锦娜通讯员榕公宣)“社长”QQ留言要求汇款68万元、住在国外的“姐姐”QQ发来信息急需8万元钱……近日,福州警方陆续接到多起冒充QQ好友实施诈骗的报警,案值动辄数千、上万元。警方表示,此类案件冒充亲朋好友实施诈骗,诈骗手段较为隐蔽,迷惑性极大,广大群众需提高警惕。

今年6月6日上午,鼓楼区某新闻出版社工作人员黄某在上班使用QQ软件时,收到一个备注名为社长姓名的QQ信息。“社长”先是询问黄某关于出版社账户的资金状况,随后称当天有一笔68万元人民币的款项需要支付,要求黄某转账。因黄某平时和社长常用QQ联系,且当天与“社长”聊天过程中并没有感到异常。于是,黄某没有多想,找到单位出纳说明情况后,两人通过网银汇款的方式将资金转到了“社长”提供的银行账户上。

事后,黄某找社长补办手续时,却发现并无此事。经调查,与黄某进行联系的“社长”的QQ头像及网名与社长的一模一样,但号码却不相同,且社长QQ曾在案发前两天被盗过。

警方提醒

QQ视频可被复制 莫轻易相信对方身份

民警表示,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主要通过以下几个作案步骤实施诈骗:

一是获取视频资料。犯罪嫌疑人首先大量添加好友,并频繁与其聊天(多冒充女性),待双方熟悉后要求与对方视频聊天,利用屏幕录像软件对视频窗口进行录像并保存;

二是利用木马盗取QQ号。犯罪嫌疑人发送含有木马病毒的照片(一般非本人),以博得当事人信任。当事人打开照片后,QQ密码即被获取;

三是冒充好友实施诈骗。犯罪嫌疑人在盗号前对QQ主人信息有所了解,在其QQ好友中寻找亲属、朋友、同事等关系密切的人作为行骗目标。嫌疑人登录盗来的QQ号与其好友进行聊天;或删除该好友后,重新注册一个头像、网名等资料一样的QQ号,并添加为好友进行聊天。聊天过程中,为增加信任,嫌疑人将其事先录制好的视频播放给对方看,随后以种种理由称自己急需用钱,诱骗当事人汇款到指定账户。

民警提醒大家,QQ视频可被复制,与好友视频聊天时,不要看到视频就轻易相信对方身份;不要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文件,以防遭受木马攻击,导致QQ号被盗;与QQ好友聊天中涉及借款、汇款问题时,应设法核实对方身份,与其电话联系,确定身份真实后再做决定。如果个人QQ被盗,应及时通知亲朋好友,以免他人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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