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共场所控烟条例提交人大 12类场所拟禁烟
2014-08-29 08:28:03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同题新闻: 福州对在禁烟区抽烟当场收缴罚款 全民参与控烟工作 《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 东快讯(记者许才芳)无论是在办公室,还是餐厅,甚至连小区的电梯里,市民刘小姐都会时不时被“二手烟”包围。不过,随着福州市控烟工作的推进,类似这样的烦恼有望结束。昨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 福州市1996年就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了《福州市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对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减少吸烟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于出台时间较早,无法适应整个控烟形势的发展要求,该规章已于2007年宣布废止。 在昨日的《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一审中,不少委员就“谁是执法主体”“禁烟范围如何界定”提出了看法。 有委员指出,在飞机上、在动车等特殊场合,人们已经达成了共识,几乎无人抽烟。但是换了场合,比如在其他一些诸如学校、景区、体育场、酒店等场所,却很难避免这种现象。 而这种现象,究竟由谁来成为执法主体也存在难度,比如说,在包厢里抽烟很难有执法人员在现场;超市的工作人员也无法强行要求,要给予一定的罚款更是难上加难。 福州市政府法制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希望先立法,有了法规的约束,主要场所的控烟或会得到加强。 记者了解到,《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目前只是第一次审议,后面还会二审、三审等,条例会向着更加完善的方向走。 主要看点 禁烟范围:公共场所分禁止吸烟和限制吸烟两大类 草案从福州市实际出发,拟将公共场所分为禁止吸烟的场所和限制吸烟的场所两类,规定限制吸烟的场所应当设置专门的吸烟区域,而禁止吸烟的场所全面禁止吸烟,以此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草案中提及妇幼医疗机构、中小学校、交通工具、体育场馆,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室内公共办公场所等12类场所拟规定为禁止吸烟的场所。草案也拟将酒吧、餐馆之类的服务场所以及旅游景点、公园、游乐场等五类公共场所规定为限制吸烟的场所。对于限制吸烟的公共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设置明显标志、具有良好的通风排气效果,并远(隔)离人员密集区域等多项要求。 |
相关阅读:
- [ 08-26]福州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呼之欲出 市府已审议通过
- [ 02-27]福州今年安排审议8项法规 包括公共场所控烟条例
- [ 01-08]福州公共场所控烟今年立法 去年查处厅级干部2人
- [ 10-31]福州有望明年立法控烟 巩固文明城市的成果
- [ 06-01]闽暂无无烟立法控烟难 福州9家医院年内禁烟 福州夏装批发价普遍上涨20%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