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新小区建垃圾中转站 开发商预售房子时须公示

2014-08-28 08:04:54 陈文浩 张超晖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环卫设施须“先建后拆、拆一建一”

环卫设施的落地难,引起了省住建厅有关领导的重视。针对这一状况,住建厅日前出台了《关于切实强化城乡环卫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要求确保环卫基础设施落地建设。

省住建厅城建处有关负责人说,今后,在我省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时,均须配建环卫基础设施,有关部门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规划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竣工验收等4个阶段严格把关。

记者发现,与市民关系最密切的,当属商品房预售许可环节。据介绍,在项目预售期间,如果根据环卫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需要建设环卫基础设施的,房地产企业应将环卫基础设施布点、类型、建设规模及占地面积等相关内容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公示。据介绍,一般来说,一个区域内的人口达到2万至2.5万,就要设置一个垃圾转运站,同时建设3~4个公厕。

这一规定的实施,也就意味着,今后居民在买房时,就能够明确知道住房附近有没有相应的环卫设施,这保障了购房者的知情权,也是作为一种公示,居民经过衡量,如果认为可以购买,就不会事后再投诉。当然,如果房子附近有垃圾中转站等,开发商要卖出房子,就会相应降价,购房者也会享受到优惠。

省住建厅城建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在商品房预售许可环节,开发商未公示的,部门可以暂停其预售资格,并暂停其商品房网上签约。

此外,省住建厅还将严格环卫基础设施的管理。有关人士介绍,如果环卫设施必须拆除的,应征得市、县环卫主管部门同意。申请拆除单位应根据“先建后拆、拆一建一”原则负责另建,或提供建设土地和建设资金,由环卫部门另建,且新建设施面积、功能不得少于原有环卫设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