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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通过物流寄送 出现损坏为何维权难?

2014-08-25 07:28:27 郭丽娟 海都 涂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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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调查 收货方与邮寄方相互推卸责任

邮寄的物品出现损坏,找物流公司索赔屡屡遭拒。洪先生说,物品出问题时,他向闽侯县江滨路营业部提出赔偿,可该营业部工作人员却表示,洪先生的货物是从上海发出,而闽侯营业部只负责通知收件人提货,中间有任何问题都归上海的发货部门管,应该要找发货的上海德邦物流营业部,而上海营业部则表示,物品外包装没有损坏所以不赔偿。

洪先生无奈地表示:“责任相互推卸,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到底找哪方?难道就一直拖着,然后就不了了之?”

哪个环节损坏物品难界定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物流公司在收货时,没有对物品进行仔细检查就将物品寄出,对贵重物品的包装也没有特别的要求。因此邮寄物品,到底是在邮寄前就有问题,还是在运输途中出现问题,难以界定。

昨日,记者采访了圆通、申通等快递公司,其客服人员均表示,不会仔细检查物品是否损坏,只是简单查看包装袋里是何物品。至于贵重物品的包装,说法不一。圆通快递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贵重物品,主要需要顾客自己包装好,如果顾客要求对物品进行加固包装,服务网点有包装材料才会进行重新包装。记者随后又联系上申通快递,对于贵重物品一般会视顾客的包装情况再予以重新包装,但每个服务网点的情况不同。而顺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顾客需要自行将贵重货物包装好,否则不予以揽收。

律师说法 外包装未损坏物品损坏照赔

福州元一律师事务所马威律师告诉记者,托运人将货物交付给作为承运人的物流公司后,物流公司应当按合同的约定将托运人交付的货物安全运送到目的地。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马律师说,客户将物品交付给物流公司,收货人在验货时发现物品有毁损,应由物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在上述案例中,物流公司有提醒注意的义务,物流公司必须对邮寄物品进行检查,如果没有检查,则没有尽到该义务。

省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中心客服人员表示,物品损坏不能以物品外包装是否有损坏而定,客户在收货时当场验货,外包装没有损坏的情况下,发现物品有损坏都要赔偿。

最后,值得提醒的是,消费者在邮寄物品填写快递单据时,选择保价将有利于日后索赔,保价金额最好能与物品金额等同。在签收快件时,一定要记得当场验货,一旦发现问题可以拒绝签收,从而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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