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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福州市民营经济新政:投资领域“非禁即入”

2014-08-23 09:58:05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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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一企一策”

我市民营企业整体规模较小,截至2013年底,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 1570家,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的71.2%,完成产值3146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46.5%。全市超百亿元的工业制造企业有8家,其中民营占4家(分别是海峡钢铁集团、力恒集团、金纶高纤、金源纺织)。

“拥有核心技术水平的民营企业少,产业链短,外部市场依赖性大,企业竞争力不够强等问题制约着民营企业的发展。”该负责人介绍,为解决上述问题,《意见》重点从三个方面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意见:

一是完善产业链。按照“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的要求,“重点发展产业链关键缺失环节和延伸项目”,对龙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一企一议”的政策。

二是鼓励上规模。鼓励各县(市)区建立民营企业工业园区,“对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上年缴纳的省以下地方级税收收入为基数,3年内增量部分的60%奖励给企业扩大再生产,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当年减半征收”。

三是支持开拓市场和民营总部经济发展。“在每年5.18商品交易会上免费为民营企业名优产品提供场地设立展销专区”,同时奖励、支持民营总部经济发展壮大。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文 黄立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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