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福州市民营经济新政:投资领域“非禁即入”
2014-08-23 09:58:05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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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人才培养有政策 从2005年到2014年,民营经济实力突飞猛进,我市对企业人才特别是民营企业人才的重视,更是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并将其视为我市经济增长的一项新的重要课题。 “民营企业如何搞创新、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人才问题。”该负责人说,当代企业管理是以人为中心的管理,专门人才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企业之间的竞争尤其表现为对人才的开发利用。为此,《意见》重点从四个方面对民营企业人才培养提出政策支持: 一是享受人才扶持政策。民营企业专业人才经相关部门认定为高层次优秀人才的,享受相应配套奖金和安家补贴、子女就学、个税返还等相关优惠政策,并可申请每月500元~2000元不等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新建立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经相关部门认定,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建站资助;对进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科研的博士后,每人每年资助5万元(3万元),发放两年。 二是民营企业引进的海外智力资源,可申请我市相关引智计划,经认定后享受研发补助等优惠政策。 三是支持企业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培养周期三年内除按规定给予5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外,再按每培养一个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1000元、1600元、2200元补助。 四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知名高校联合,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参与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对有创办民营企业愿望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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