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快讯(记者刘清华通讯员李洁淼)尤溪县无业农民吴某冒充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诈骗他人钱财12.1万元,近日被台江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3年3月,吴某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黄某。交往期间,吴某使用伪造的中国政法大学的毕业证书,谎称自己是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 2013年6月至12月间,吴某两次以投资经营POS机的名义骗取黄某共计15万元,之后以分红名义计归还黄某2万元。2013年11月26日,吴某以去香港公干为由,向黄某骗取5万元,后归还3万元。2013年12月9日,吴某以朋友结婚的名义,以借款的方式骗取黄某6000元。 此后,吴某以帮助购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的汽车的名义,骗走黄某3万元,后归还1.5万元。2014年1月27日,吴某被公安机关抓捕之前,归还黄某5万元。 据查,吴某1986年出生,尤溪县人中仙乡华阳村农民,高中文化。法院以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将违法所得12.1万元归还黄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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