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借钱及支付利息为由 保安连续骗了准新郎3次
2014-08-21 08:57:02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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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刘清华实习生徐悦红通讯员陈淑惠)他以借钱及支付利息为由,连续骗了一名准新郎三次,非法获取12800元。昨日,康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平潭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26岁的小林准备结婚了,但手头没钱。2012年12月初的一天,他在自己的摩托车修理店,与一名来玩的中年男子说起此事,希望能借两三万元应急。这名自称“陈英”的中年男子表示帮忙问问。 几天后,陈英打来电话,说有个老乡肯借钱,至少要借5万元,月利息1分8厘,而且要先付半年利息5400元。12月5日,小林写了一张5万元的欠条,和半年利息5400元一起给了陈英。陈英答应第二天给钱。 “到了第二天,他又说要借10万元,也是先结半年利息。”小林说,他想想结婚要花不少钱,就答应下来。不久,陈英来到修理店,又拿走半年利息5400元和另一张5万元的欠条。当时,陈英说手头紧,还向他借了2000元。 小林说,陈英答应一两天把钱送过来,但过了好几天仍没动静。他打电话过去,陈英说干脆再借给他2200元,凑齐15000元整,让他写一张15000元的欠条。另外,他要收回自己写的两张5万元欠条,等拿到10万元钱再写欠条。陈英答应了。 “12月15日,一个摩的司机送来三张欠条,15000元的欠条上署名是‘陈钦’。”小林起疑心,打电话问陈英怎么回事,对方说一时笔误写错了,匆忙挂掉电话,再打已关机了。 送来欠条的摩的司机说,欠条是车站附近的零售店女店主给的。小林找到该零售店,发现女店主是自己的表姐。 表姐说,当天下午,一名麻友给了她20元钱,让她把三张欠条送到修理店。她怕有纠纷说不清,花8元钱叫一个摩的司机送去。这名麻友是苏澳镇人,以前曾在附近小区做过保安,陈英是假名,他姓康。小林报警后,平潭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于2014年8月6日将康某抓获。 据查,康某今年53岁,平潭县苏澳镇人,小学文化。他对诈骗小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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