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小区住房突冒浓烟 物业人员翻窗入室救火
2014-08-21 08:47:56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快讯(记者熊建鹏见习记者朱耀伟实习生陈少忠文/图)昨日上午,福州晋安君临东城小区一住户卧室起火,主人不在家,物业工作人员情急之下翻窗进入室内灭火。 昨天上午9点20分许,晋安区君临东城小区23号楼102室突冒浓烟。半小时后,火势基本得到控制。 东南快报记者赶到现场发现,火是从住户卧室烧起的,卧室衣物已被烧得面目全非,主人正在屋内清除救火时留下的积水。 首先发现火情的是小区居民杨依伯。他当时正在小区大门口散步,突然看到23号楼一家窗户冒出浓烟,他把火情告诉保安,保安随即通知了物业处并报警。 小区物业处刘主任和同事李先生赶到现场,和几个街坊们准备一起灭火。但是,事发时房子主人不在家,情急之下,李先生用灭火器砸开房子后窗进入屋内。 进入室内后,李先生发现,房间里的床上物品已经烧得面目全非,他灭掉部分明火后,由于烟雾太大,只好退了出来。直到消防官兵赶到后,房间里的大火才被完全扑灭。 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消防部门透露,起火可能与住户卧室衣柜旁的电线老化有关。目前,火灾原因尚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
相关阅读:
- [ 11-06]钟鼓山隧道内突冒浓烟 厦禾中队迅速处置
- [ 02-21]鹿鸣温泉酒店突冒浓烟 旅客披浴巾夺门而出(图)
- [ 08-02]市区客运中心站前的士突冒浓烟 一司机救火不留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