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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剖析城管队长受贿案 渣土车牵出一堆蛀虫

2014-08-20 08:23:42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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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行下效

队中众人集体落马

古语云:“上不正,下参差。”以杨、汪2人的违纪违法案件为主线,市纪委顺藤摸瓜,牵出了一窝“蛀虫”。执法大队队长助理黄某某,执法中队中队长林某、副中队长高某某等人收受渣土公司人员所送钱物的事实被一一查实。

这股不正之风还刮倒了整个GPS监控平台的工作人员。2012年2月和2012年4月,GPS监控平台的大部分工作人员,两次接受福建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的宴请。在这些执法人员的纵容下,该公司多次违规运输渣土未被查处,甚至直接将渣土运至光明港倾倒,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痛定思痛

前车之鉴引人深思

几个渣土车公司老板,通过打点几十万元,买通了上至大队长,下至普通监控人员大大小小一干人。GPS监控平台,本应是渣土车监控、核查的关卡,却成了“送点钱就能搞定”的摆设。问题渣土车的在线率、规范停车率一次次被随意改动,违规车辆一次次被轻易放行,给交通安全、环境生态都埋下了极大的隐患,市容局的这起腐败窝案引人深思。

拍案第一问:新官上任三把火,怎么成了一起腐?

2011年10月,同时履新的杨某某、汪某某都算新官,按照常理,本应工作努力、劲头十足,做几件于百姓有益之事,至少也该谨言慎行、严于律己,树立清正廉洁的好形象。然而,这两人一上任就肆无忌惮地敛财。究其原因,既有“天花板”干部的“权力过期作废”的心态作祟,也有“未必查得到我”的侥幸心理,但归根结底,还是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出现了问题、发生了蜕变。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一个社会、一个地方风气正不正,领导干部就是风向标。领导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才能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拍案第二问:查处一两个,为何总能带出一大串?

蚂蚱同藤,抱团取暖,查出一个、挖出一串。纵观这起窝案,里面固然有监督制度等方面的影响,但关键是在人的身上出了问题。比如杨某某,明知汪某某的腐败行为,不但没有揭发,也不引以为戒,反而“有福同享”,为福州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与汪某某的权钱交易拉起了皮条,大搞利益圈子、攻守同盟,造成整个执法大队歪风四起,腐败之风日盛。然而,“一窝黑”的人,千万不要以为自己这个圈子很安全,自己这张网很可靠,触犯了法律,等待他的终将是严厉的惩处。

拍案第三问:执法者违法,明知故犯为哪般?

杨某某等人,作为执法者,却知法犯法。他们何来这么大的胆子?细细思量,这种张狂其实有迹可循。

一是“只唯利、不唯民;只唯上、不唯法”的思想在作祟。杨某某、汪某某两人,执法不为民做主,却为违规渣土公司充当保护伞;而其下属,不是依法执法,而是按领导的授意变相执法。正是这种认识和做法的存在,他们执法又违法就不奇怪了。执法,不是执法者违法的“挡箭牌”。不论是执法者,还是平头百姓,都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跳舞”,谁也不能越雷池半步,否则,就是违法,就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二是“动辄利字当先,不惜以身试法”的行为缺乏有效监督。杨某某等人的违纪违法行为,跨度长达半年之久,范围从上至下,却迟迟未被发现。究其根源,监督的缺失是重要原因,要解决此问题,不仅要借民众之力,加大公众舆论的监督、曝光力度,更要增加政府部门的主体意识,实行严格的“责任倒追究制”,查出失察责任在哪、失察责任谁负、失察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最重要的是完善法规,加大对执法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充分发挥案件的震慑警示作用。

数量有限的渣土车,“撞翻”了执法大队的一班人,这种代价是巨大的,教训也是惨痛的,后来人当引以为戒。

(福州日报通讯员 榕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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