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小区内开车撞死人 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2014-08-20 07:08:3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祥坂新村内,楼下店面众多,道路两边停满了车 东南网8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讯 施建华 实习生 黄蔚 文/图) 关注理由 前日,福州台江祥坂新村小区内,一名八旬依伯在小区散步时,被卷入一辆面包车车底,虽然众人抬车救人,但依伯最终还是因伤情过重,于当天抢救无效后身亡(详见:小区里散步八旬伯被卷入车底)。海都记者昨日从警方处了解到,肇事司机许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昨日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而早在3年前,同样是在祥坂新村,同样是在小区道路上,一名4岁男童被卷入一辆商务车车底,不幸遭碾轧身亡。警方表示,相比于公共道路,小区内开车撞人致死的行为,量刑更重。前者适用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后者适用过失致人死亡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区内把人撞死 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福州市交巡警部门一法制民警昨日表示,如果车主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的路面上倒车将人撞死,构成交通肇事罪,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小区内属于非公共区域,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公路”、“城市道路”范围,如果开车疏忽大意,驾车过程中未尽注意义务,致人死亡,将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以说,同样是倒车轧死人,相比于公共道路,在小区内肇事的定罪不同,量刑也相对更重。”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昨日表示,这也提醒广大车主,在小区等非公共区域内驾车时,同样要格外小心,注意车速和周围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福州陈先生昨日拨打本报热线称,车辆的后视镜因为存在盲区,除了倒车雷达,建议车主可以安装倒车影像,看清车后状况,尽量避免倒车轧人的交通悲剧。 3年前,该小区一男童被撞身亡 祥坂新村位于福州台江区工业路附近的祥坂支路,此前,该小区就曾发现小车撞死人事件。 2011年6月29日,本报A9版曾报道:祥坂新村小区,一名4岁男孩到小区楼下杂货店买零食吃,走到小区路面上时,被一辆商务车卷入车底,不幸当场去世。驾驶员随后被控制。 昨日下午,海都记者再次回到祥坂新村小区,前天发生的悲剧,在小区居民中已传开,邻居纷纷为依伯的不幸离世感到惋惜。 海都记者在小区走访时看到,多栋居民楼的一楼都有开设杂货店,路面上居民进出频繁。而店门前的道路,本来面积就不宽,停了不少小车后,更显得拥挤。而小区对于外来车辆,并没有进行限制。由于小区商店不少,不少外来小货车经常进出小区送货。 海都记者昨日注意到,由于小区是老旧小区,停车位有限,不少车辆并没有停到地上划设的停车位上,都是随意停放。一些小孩在车辆之间追逐戏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小区入住20年一直无专门物业 海都记者随后来到祥坂新村管理站。对于小区车辆通行存在的隐患,管理站一负责人也表示了无奈。他昨日提到,祥坂小区属于拆迁安置小区,小区入住20年来,一直都没有专门的物业公司管理。“以前曾试图引进物业公司,但对方都感觉小区不好催缴物业费,赚不了钱,最后纷纷打退堂鼓”。 该负责人称,管理站目前主要帮小区居民代缴水电费用、负责卫生管理以及请保安的工作。由于居民没有缴纳物业费,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工资都是祥坂经济合作社支付,“合作社每年要给小区倒贴20万”。 该负责人昨日表示,小区作为老旧小区,停车位有限,目前划设了约100个停车位,但小区的车辆将近150辆车,“僧多粥少”。对于外来车辆管理和小区内部车辆乱停车的问题,该负责人称,小区保安也曾多次对乱停车行为进行劝阻,“但很多车主都非常不配合,经常跟保安吵起来,我们也无可奈何”。 |
相关阅读:
- [ 09-17]福州祥坂新村吉祥园小区烧垃圾 熏焦了大榕树
- [ 11-20]福州祥坂新村一拆迁工地变赌场 31人涉赌被擒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