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两读者起诉《小时代》 指控郭敬明语法混乱
2014-08-18 09:37:15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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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记者翟星理/文李剑准/图 去年福建两读者雷佳文、陈大漓状告《小时代1.0折纸时代》(以下简称《小时代》)一书“缺斤少两”。今年7月2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雷、陈二人胜诉。越洋图书城被判退还读者雷佳文、陈大漓购书款32.8元并付赔偿金32.8元,出版人长江文艺出版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第一次开庭、一审判决书下达时,东南快报均进行了报道,引发各方关注。其中,部分法律界人士支持雷、陈二人维权行动的同时,也有不少网友提出质疑:通过法律行动达到在文学评论界打出名声的目的,是否涉嫌滥用诉讼权利、浪费司法资源?原告是否借机炒作自己? 8月14日,东南快报记者独家专访此次诉讼的三位策划者雷佳文、陈大漓、雷杨华,以期厘清围绕本案的几个争议性问题。 “法律途径是没有办法的一个选择” 东南快报记者:你们这次起诉的目的是什么? 雷杨华:目的有两个:保护汉语的纯洁性,告诉大家小说该怎么写,不能乱套。郭敬明《小时代》里面的人物、故事情节、环境描写都存在问题。我在教育培训公司教初中生、高中生语文,有时候上课对学生说你作文这么写有语法问题,成语用得也不对。学生说,郭敬明就是这么写的。后来我去读郭敬明的《小时代》,发现里面用了很多长句,有些地方语法逻辑说不清楚,小说中出现的英文也没有标注汉语意思。大概2012年我就发现这些问题了,刚好雷佳文是学法律的,陈大漓是书商,我是搞文学评论的,我们三个人就萌生了起诉郭敬明的想法。 东南快报记者:想要达到这两个文学上的目的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吗?有没有尝试过其他途径? 雷佳文:之前也想过在网上发帖,但网络上没有人站出来说公道话,界定我们的说法是对还是错。我觉得认真读过《小时代》的人不多,发现问题的人也不多,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郭敬明的“铁杆粉丝”。如果我们去找消协或者图书销售者,会面临一个问题:我们怎么验证《小时代》版权页标注的字数比实际字数少呢?最终还是要寻求司法鉴定。法律途径也是我们没有办法的一个选择。 雷杨华:虽然法律途径会比较慢,但是它会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是对还是错?事实证明我们是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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