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成拆迁协议 长乐一“钉子户”遭政府强拆
2014-08-18 07:18:4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江景明家的老房子已成一片废墟 东南网8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锟 实习生 陈玮文/图)尚未达成拆迁协议,长乐一“钉子户”遭到政府强拆。8月15日,长乐市民江景明致电海都968111反映:位于长乐市文武砂镇四站村的老房子被人“全部拆平了”,而此前政府尚未与其达成拆迁协议。对此,当地政府回应,由于7月23日台风麦德姆来袭,江景明的房子面临随时倒塌的危险,严重影响过路行人和车辆安全,因此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要求,予以拆除。相关负责人承认,强拆前尚未与户主达成拆迁协议。 市民:3间瓦房被强拆 长乐市民江景明在长乐市文武砂镇的四站村有一套老房子,由于江先生在长乐城区上班,他们一家都住在长乐营前街道,而四站村的房子平时则是他的伯父偶尔居住。 今年7月24日上午,江景明的伯父打电话告诉他,称“老家的房子都被人拆平了”。接到电话后,江景明立马赶回四站老家,发现3间几十年的瓦房全“没了”,而所有旧家具都还在屋内,现场只剩下碎瓦片及床垫破椅,一片狼藉。 “从2012年10月份开始,这套房子就列入长乐金滨路征地拆迁,但文武砂镇政府开出的补偿条件不合理,这件事也已经谈了一年多,始终没有达成协议。”江景明说。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强拆”,江景明感到很愤怒。他认为,镇政府在没有达成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进行住房强拆这一行为并不合理。在经过二十多天的奔波后,政府才就此事给出回应,称拆迁当晚台风麦德姆在福州登陆,四站村认为他家的危房“会飞瓦片,影响过路人员和车辆安全”,因此在征询上级同意后,就把房子拆除了。 镇政府:他们漫天要价 影响金滨路工期 8月15日下午,记者就“强拆”一事咨询了文武砂镇镇政府,镇党委书记吴永忠承认,房子拆除前并未与江景明一家达成拆迁协议,但此次房子是四站村拆的,并非镇里。 随后,记者在吴永忠提供的拆迁一事书面说明上看到:“2014年7月23日台风来临时,江仁春(江景明的父亲)的房子瓦片被台风卷起飞向村道两旁,墙壁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严重影响了过路行人和车辆的安全,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有关要求,我站(四站村)在当晚予以拆除。” 吴永忠透露,江景明一家是金滨路拆迁的“钉子户”,屋内环境恶劣,几乎难以住人,镇里已经与他们进行为期一年的谈判,但他们却总拿着房子“漫天要价”,对政府的合理赔偿并不接受。不仅如此,因为江景明这一户,金滨路的工期也已经被影响一年多了。 面对政府这一说法,江景明提出了三点疑问:房子拆除前并未接到“危房”通知,为什么强拆后就说他家房子成“危房”了?麦德姆台风已经在7月23日下午登陆,若害怕房屋倒塌危及他人,为何不白天拆而在夜里拆?拆迁时又为何不提前通知房主转移房内财物? 据了解,江景明目前仍在等待镇政府的说法。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
相关阅读:
- [ 08-15]用法治之手解开“钉子户”死结
- [ 08-06]美国“最牛钉子户”:阿富汗流亡公主拒搬家(图)
- [ 07-25]福州地铁试运行延后 别让"钉子户"绑架公众利益
- [ 07-22]污染“钉子户” 也是纵容的结果
- [ 05-13]德国75年老屋因无建筑许可成“钉子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