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行政审批制改革走过17年 简政放权便民利民
2014-08-13 10:29:33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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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服务窗口成“收发室” 目前,各级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大都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但个别部门仍存在授权不到位的问题,一些项目还是要报部门领导集中审批,设在中心的窗口成了“收发室”。同时,中介组织发展不充分,一些中介机构与有关审批部门存在利益往来,带有浓厚的官方色彩和垄断性质。 【建议】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在市民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入驻、市区联动、同城通办、多点办理、两班服务、一站办结”的运行模式。同时,在简政放权的基础上,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做到简便易行:一是要引入标准化管理理念,减少主观性、随意性和差异性;二是要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综合窗口,避免群众办事多头跑、多次跑;三是要创造条件争取实现网上审批,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问题三:“只管审批、不担责任” 虽然近几年我市建立了行政效能投诉、行政首长问责、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行政效能评估等监督制度,但这些内部监督往往缺乏制约和强制性保障。同时,行政机关依然存在“以批代管”、“只管审批、不担责任”的行为习惯。一些部门同时承担审批、执行、监督、评价职能,权力过于集中,极易产生腐败现象。 【建议】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审批过程的效能监督、系统监督、法制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保证行政审批在阳光下运行。 问题四:窗口人员“吃大锅饭” 随着审批服务程序和审批权限向服务中心转移,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权力和责任也随之增加,在健全制约监督机制的同时,如何实现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与工作绩效考评挂钩,与年终评比相结合,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政策。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培训,切实提升审批从业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经过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履职。要在目前已有的效能考核基础上,实行办结时限问责制,多次出现超时限现象,应调离岗位。同时,要建立激励机制,职能部门的干部提拔前至少应在服务窗口履职一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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