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一个失独家庭的“重生” 收养弃婴将入户

2014-08-12 08:49:42 吕蕴岚 黄启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可爱的欢欢是邻居争相疼爱的孩子

东南网8月1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吕蕴岚 黄启鹏 文/图) 8月9日,是福州台江区苍霞街道河下社区里小女孩欢欢的3岁生日,她的“爷爷奶奶”陪她一起度过。60岁的陈国强和爱人林秀曾痛失独生子。3年前,他们捡到一名被遗弃的女婴,后当作孙女抚养在身边,她就是欢欢。看着欢欢健康成长,老陈夫妇非常欣慰;更让他们激动的是,在社区居委会主任原东方的帮助下,欢欢的户口问题也将得到解决。

痛失独生子 捡来女弃婴

老陈和爱人林秀都是福州的普通工人,1984年生下唯一的儿子小陈。小陈于福州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大型企业担任会计。2009年2月,小陈腹痛,检查患上肝癌,4月就匆匆离世。老陈夫妇难以接受这个突如其来的灾难,终日以泪洗面,在随后两年多的时间里,他们极少出门,怕别人问起近况,更怕看到别人一家团聚的场景。

2011年8月10日,林秀被邻居拉着出门散步,在白马河边上发现一个箱子,里面有一名女婴。女婴的襁褓里放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女婴出生于8月9日,请好心人抚养她。林秀对这名女婴充满怜惜,在邻居的劝说下,她将女婴抱回家。

看着妻子哼歌哄孩子,露出久违的微笑,老陈也同意收养。两人买来奶粉、尿布等婴儿用品,又开始手忙脚乱抚育孩子的过程。他们给宝宝起名“欢欢”,希望她一辈子欢乐开怀。老陈夫妇还怕年龄差距太大,欢欢将来喊“爸爸妈妈”会尴尬,便将欢欢当作孙女抚养,教她喊“爷爷奶奶”。在他们精心抚育下,欢欢健康可爱,给老陈夫妻带来很多欢乐,也成为邻居们的“爱心果”。

  老陈夫妇说,欢欢是他们的寄托,儿子如果还在,孙女也这么大了

领养陷困境 社区干部奔走帮忙

当年,老陈夫妇把欢欢抱回家,日子过得忙乱,也没想起报警备案。等回过神来,欢欢几个月大,他们已经与欢欢培养出感情,生怕警察来了会将欢欢带走,便也不提这件事,但内心很为她上户口的事着急。欢欢1岁左右,他们找到派出所,民警表示,要将孩子送到福利院,走领养程序,才能办理户口。

老陈托人打听,了解到现在要收养孩子的人不少,如果把欢欢送到福利院,不一定能保证由他们领养欢欢。这么一考虑,他们又不敢将欢欢送去福利院。在打听政策的过程中,众多工作人员都对老陈的遭遇表示同情,但目前国家并未针对失独家庭领养弃婴开辟特殊通道,他们只能照章办事。

这么一耽搁,转眼欢欢就要上幼儿园,社区原主任也为孩子的户口着急。两个多月来,原主任与老陈夫妇在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奔走,众多老邻居为老陈夫妇作证,证明欢欢系弃婴。随后,社区、街道的计生部门也为老陈夫妇“放行”。8月8日,他们将此情况登报,若无人有异议,60天后即可办理收养手续,从而给欢欢上户口。

福州谢先生提供线索,线索费150元

□新闻链接

失独群体庞大 弃婴收养要得法

随着“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放开,失独父母这一特殊人群,正在进入公众视野。他们年龄大都在50岁开外,赶上上世纪80年代执行独生子女政策,又因为疾病或意外带走唯一的儿女。有关数据显示,中国失独家庭至少已超百万,每年约产生7.6万个失独家庭。对失独家庭来说,收养孩子是疗伤的最佳方式之一,但寻找合适的收养对象、办理收养手续都是不小的难题。

欢欢的户口即将得到解决,老陈夫妇和欢欢,因为彼此,成为不幸人群中的幸运儿。我们相信老陈夫妇的真诚和爱心,但他们的收养方式值得商榷。

为打击贩卖婴儿的犯罪行为,更好地保护婴儿权益,去年6月,国家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弃婴的规范管理,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通知要求,公民发现弃婴后要第一时间向所辖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通报,及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得自行收留和擅自处理。对查找不到亲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公安机关出具弃婴捡拾证明,送民政部门指定的儿童福利机构临时代养并签订协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