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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变身“马路杀手” 行人受伤谁来管?

2014-08-08 06:55:58 江方方 张超晖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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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伤的林先生向记者指示﹃坑人﹄窨井,工人正在维修

东南网8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江方方 张超晖 文/图)

关注理由 窨井盖塌陷,电动车栽入,骑手飞出摔成骨裂;10余米长的电杆横倒路中,绊倒电动车,骑手也飞出摔倒,左脚骨折……因为管理不善,或是没有及时维修,不少市政设施成了“马路杀手”,最近两天,福州此类事故频发,多位市民因此受伤。

采访中,记者发现,受伤的市民想要维权,却不知道应该找哪个部门,陷入索赔无门的境地。对此,律师表示,井盖、路灯等市政设施的管理者,一般是市政管理部门,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案例一 塌陷窨井坑了数位路

前天晚上7点半左右,市民林先生骑电动车从仓山区苍霞新城前往洪山桥头的奶奶家,江滨西大道是必经之路。

天色昏暗,江滨西大道有一段路恰好没有路灯,林先生只能摸黑骑行。突然,林先生觉得车子猛地一踉跄,轮子似乎被什么给卡住了,巨大的惯性将林先生甩出去,不过几秒钟时间,林先生就已经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幸好人行道上有两个老外,他们把我扶了起来。”林先生说,他刚站起来,就看到又有一辆电动车“被坑”,车胎都爆了,幸好骑手没有受伤。但林先生自己就没有那么幸运,除了手脚擦伤外,左手的中指和右手的无名指都摔成了骨裂。

林先生这时才发现,把电动车绊倒的,是一个窨井盖,这个窨井盖已经塌陷了,和路面有10多厘米的落差。随后,林先生被送进医院包扎。

  电杆悬空横在路上,占去大半条路,一直没人处理

定制井盖材料 延误两天才修

昨天早上,记者来到江滨西大道IFC大楼路段,找到了“坑人”的窨井盖。记者注意到,此路段共四车道,但因为正在施工,一半道路被围挡,剩下一半被护栏隔开,变为双向两车道。因为这里的非机动车道标识很不明显,不少电动车、自行车也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该路段只有零星几盏路灯,附近居民告诉记者,最近一段时间,这几盏路灯都没开,路上一片漆黑。

上午11时许,福州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到场维修。工作人员坦称,这个窨井盖下面是消防栓水,8月5日就已经接到市民投诉,称这里的窨井盖损坏了,但因为定制的材料还没到,所以他们延迟了两天才来维修。

案例二 10米电杆倒地 占去大半条路

无独有偶,7个小时后,仓山区濂水路中发印象外滩建筑工地附近,市民陈先生也因为损坏的市政设施发生意外。

昨日凌晨2时多,陈先生骑电动车经濂水路回家,这是他每天都走的路。陈先生回忆,当时,这条路一片漆黑,骑到中发印象外滩建筑工地门口时,陈先生的电动车突然被绊倒,他连人带车飞了出去,摔倒在地上。“我忍着疼回头一看,才发现是一根电杆横在路中间,横跨大半条路。”随后,陈先生打电话向家人求助,家人匆匆赶来,把陈先生送到医院检查,他左脚骨折。

渣土车撞断电杆 一直没人维修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事发地,看到这根“肇事”电杆仍然横在路上,一旁还能看到电动车留下的碎片。记者注意到,电杆直径约10厘米,长度达10多米,“霸占”了前往林浦路方向的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同样,这里并未放置任何提示标识。

“这一条路从来没有开过路灯。”中发印象外滩建筑工地的工人告诉记者,前一天晚上,这根灯杆被工地渣土车撞倒,但一直没人维修。

随后,记者联系了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还不知道灯杆是属于谁的,将先派灯杆所的工作人员前往查看,再答复记者。但记者19时30分截稿时,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仍未给记者答复。

记者调查:市政设施伤人索赔难

采访中,林先生和陈先生都表示,想找责任人索赔,但不知找谁。

陈先生选择了报警。昨日,仓山交巡警大队已介入调查。陈先生说,民警告诉他,应该要找到撞倒电杆的肇事者,“但我们老百姓怎么可能找肇事者?”陈先生表示很困惑,不知道警方会不会帮忙找,“感觉摔得很冤枉,却不知道该如何维权”。林先生则告诉记者,他认为窨井盖的主管部门应为他的事故负责。但这个主管部门是谁,林先生也说不上来。

昨日,记者采访了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魏宝律师、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马艺宾律师。魏宝律师表示,在井盖塌陷导致的事故中,井盖、路灯的管理者(一般是市政管理部门)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马艺宾律师认为,在撞倒路灯导致事故的案例中,撞倒路灯的肇事者应对受害者的损失承担责任,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未及时修复,影响交通安全,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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