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8月上旬将强拆10处违建 面积3120.09平方米
2014-08-07 10:09:47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8日7日讯 昨日,晋安区治违办公布了“百日攻坚”行动8月上旬10处限期拆除的违建名单,面积3120.09平方米。据悉,这些违建的责令整改期限已满,执法部门要求当事人在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执法部门近日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这些违建分别是: 三环绿化及景观改造(埠兴、樟林村段)项目征地红线内,361.03m2; 三环绿化及景观改造(埠兴、樟林村段)项目征地红线内,442.49m2; 象峰村地铁安置地,147.75m2; 象峰村地铁安置地,265.62m2; 化工路彩票店,29.7m2; 晋安区北环中路茶园桥东桥头下,1826.5m2; 晋安区北环中路茶园桥东桥头下边违建厨房,13m2; 王庄街道乐东新村10座101单元南侧,10m2; 王庄街道乐东新村8座103单元南侧,12m2; 王庄街道乐东新村8座103单元南侧,12m2。 (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 陈曦) |
相关阅读:
- [ 08-07]“最牛违建”拆除:为不懂法埋单!
- [ 08-07]上海27幢违建豪宅隐藏树林中将被拆除
- [ 08-07]“最牛违建”拆除执法问题当思
- [ 08-07]“最牛违建”被拆是否值得庆祝?
- [ 08-06]京城"最牛违建"终夷平 一建一拆户主花600万元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