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网曝二梅书屋旧木料被买走制琴 回应:未出现构件丢失

2014-08-07 07:28:31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三坊七巷管委会:老构件均被编号库存,不排除网友为拔高古琴价值炒作

  位于三坊七巷的二梅书屋

□东快记者黄妍刘兴实习生徐悦红文/图 福州三坊七巷内的二梅书屋,修缮时替换下来的旧木料,竟被运送至河北制作古琴?近日,这条网帖引发网友关注,一些老福州表示,看到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旧木料被如此使用,心情很复杂。

对此,三坊七巷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东南快报记者,二梅书屋在进行修缮时,遵照严格的程序,将有价值的老构件编号库存,并且在修缮完毕后并未发现有构件丢失。

网曝二梅书屋旧木料被用于制琴

前日,福州网友“小飞刀的刀”发布了一条微博,指三坊七巷二梅书屋的老构件被人拿去制琴,质疑文保单位没有妥善保护。

而引发该名网友质疑的线索,来源于百度贴吧“古琴吧”中的一条网帖。

这条网帖的发帖人是河北邢台一位名叫“正音琴馆主人”的网友,帖子中他记录了自己历时一年制作出的一把古琴,而木料来源于二梅书屋。

东南快报记者通过QQ联系上发帖人,一家琴行的主人“正音”。据“正音”介绍,制作古琴的面板是一名北京的琴友所赠,“当时朋友出差,正好走到那里,碰到二梅书屋施工,把后门拆下换新的,这是后门上的木料,有十几块。”

随后,“正音”的朋友也在网帖中细叙了得到木料的过程。他称,大约是2011年,三坊七巷在建设,老木头不少,没人要,很多梁柱被替换下来,于是就跟工头商量买了下来,并且价格不贵,截去了门栓的部位,只能有8把琴左右的面料,而截完之后满是金黄色的粉末,还泛着药香味道,于是他就将木头打包,通过快运送回邢台正音琴馆。

“福建有很多老木头,厦门也弄了几块,我自己在尝试斫琴。用这个木头做出来的琴非常不错。”此外,该名琴友一再表示,当时二梅书屋还未修缮,相当简陋,而这些都是被替换下来的旧木头,并且没人要。

  贴吧中有网友晒用二梅书屋旧料制古琴引关注

质疑市民:文保修缮是否存监管漏洞

二梅书屋始建于明朝,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是清代凤池书院山长林星章旧居,因院内种植两树梅花而得名,是福州著名的古书屋之一。

昨天东南快报记者来到二梅书屋,该院共五进,自郎官巷通达塔巷,因古色古香吸引了不少游客前来观赏。

对于这样一所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曝出构件被用于制作古琴,一些网友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有市民表示,虽然古木制作出来的古琴琴声很好,但作为福州人,看到这旧料被如此使用,心情很复杂。也有网友质疑,如果按照“正音”的朋友的说法,他是在工地向包工头购买了木料,那么文物保护单位在施工时,是否有严格规范的操作流程,其中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

回应三坊七巷管委会:未出现构件丢失

就此,东南快报记者来到三坊七巷管委会,在得知此事后,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任先生表示,二梅书屋上一次修缮至少是在2009年左右,因为时间久远,需慎重调查此事。

随后,任先生表示,在向工程技术部调查核实之后了解到,二梅书屋几年前在进行修复时,所拆卸下来的有价值的老构件,均被编号库存,修复完毕之后,也并未出现构件丢失的情况。任先生一再强调,不可能出现网上所说的情况。此外,任先生说,二梅书屋此前也经历过多次修缮,因此他猜测,该网友所说的木料,可能并非原生的,而是后期仿制的木头。

三坊七巷管理委员会凌副主任在听闻此事后,首先表示不排除该网友“借此标榜、炒作”,以拔高古琴自身价值。凌副主任表示,因为文保单位修缮都遵循严格流程,事先经过专业人士勘测、绘制图纸,精确到每块木头是保留、丢弃还是替换,随后自工人进场施工始,均有全程监控,根据图纸,施工方将拆卸的木头编号保存,分别由每一处单位的施工方自行保管,修缮完毕后再将构件归位。此外他表示,并非文保单位拆卸下来的每一个构件都是有价值的,经过鉴定后,比如一些此前修缮中仿制的木料,或一些被白蚁蛀空的木头,可能会被丢弃。

问及是否有修缮时编号构件的存档照片时,凌副主任表示,管委会并没有保存此类相关照片。

延伸

为何古琴青睐老木头?

福州一名资深的古琴教师王光磊介绍,年代久远的木头干透,制成琴后不会因为长期使用而产生音色变化。他介绍,福建的杉木比较多,于是全国各地的不少琴友会来福建收原料,收购一些老房子替换下来的房梁、柱子等。省音乐家协会古琴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李榕介绍,十多年前福州有不少明清时期的老宅子,老房子拆后留下来的木料在当时十分常见。“当年有收购老木头的旧货市场,专门有人去淘做琴的原料。”李榕副会长说,“木料的年代、大小都影响到古琴的发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