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发
东南网8月5日讯(海峡都市报)
主持人:海都见习记者 陈贽超本期嘉宾:闽江学院附中德育处主任陈祁罕
省语文学会小学专委会秘书长 何捷学生家长 陈景华
海都小记者、六年级学生 陈震
【话题背景】8月1日,教育部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将2004年发布的《中小学生守则》10条和与之配套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20条、《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40条,概括为“三爱、三讲、三护”9项要求。
与旧版相比,新守则新增了“控制上网时间”、“践行垃圾分类”等与时俱进的内容,也删掉了部分内容,比如“见义勇为”一项删除,引发了较大反响。昨日,海都聊吧邀请了从事中学德育工作的陈祁罕主任、从事小学教育理论研究的何捷先生、学生家长陈景华女士及海都小记者陈震,从不同角度聊聊守则的新变化。
“三爱、三讲、三护”有助学生理解
主持人:从整体上看,新守则没有了中学生和小学生的区别,并且将原来70条2000多字的内容精炼到现在的9条300多字,文字上更平实更口语化,更符合社会发展和当今中小学生的特点。这样的变化各位如何看待呢?
陈祁罕:精简缩短、内容具体,比较利于学校层面的操作。“三爱、三讲、三护”9项要求很具有普遍性,很符合中小学生实际。我们可以在大的框架下,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做出具体要求。
何捷:我觉得中学生、小学生还是要做出区别,因为进入中学之后,学生的心理在发生变化。在新守则正式出台之后,学校应当根据不同年龄、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做出更细致的规范。
陈景华:大道理变少了,具体要求变多了,会更有利于孩子们去理解。
陈震:我觉得内容精简最大的好处就是我们大家会去看并且记得住,以前内容很多,大家都不会仔细看。
“见义勇为”应删 但要提倡正义感
主持人:内容中目前引起最大反响的就是“见义勇为”一项被删除了。那么学校教育应不应该提倡见义勇为呢?孩子们又怎么理解“义”这个字?
何捷:把见义勇为删掉是很有必要的。见义勇为这个行为并不符合中小学生这个年龄段,他们没有成年,很多方面不够成熟。另外,见义勇为这个行为是偶发的,并不是对孩子日常生活的要求。因此,对于孩子来说,并不存在见义勇为的义务。
陈祁罕:见义勇为虽然被删除了,但是应当补充一些提倡正义感的内容,对中小学生做一些正面的引导。见义勇为品质本身没有问题,我们更应当教会他们如何自护、自救,还要学会聪明的互助。
陈景华:我也赞成删除这条,作为母亲,我担心孩子无法做出正确判断,反而会伤害自己。因此,我不会对孩子的见义勇为做刻意的要求,但是日常教育中会去引导。
陈震:“义”指的应该是“仁义礼智信”之类的吧,具体我也说不清楚,反正好的品质还是要提倡的。
孩子的权利可以多说一说
主持人:新守则中增加了很多对日常生活实践的要求,包括“限制上网时间”、“践行垃圾分类”、“节粮节水节电”等新表述,对于这些,大家有什么看法或者有什么新建议呢?
陈祁罕:这些具体的要求我觉得很好,更通俗化、生活化,对学生日常行为具体的规范,可以帮助学生养成好的生活习惯或安全习惯。之前我去加拿大交流时就发现,当地中小学生守则就非常具体,直接告诉你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我觉得教育部这版修改,借鉴了国外的一些理念。
何捷:其实这样带有明确指令性色彩的儿童教育,中国传统的《三字经》中就有很好的体现。我个人建议加上“限制智能手机进校园”。与旧版相比,新版本更加注重对孩子责任和义务的养成,随着教育进一步完善,未来可以更多地告诉孩子他们应有的权利。
陈景华:新守则多了许多教孩子自我保护的内容,这个非常好。但更希望好的规范不要只是停留在书面上,多一些活动宣传,让家长和孩子更了解守则。
陈震:有听说过“垃圾分类”,但现在大部分地方都没有普及,我也不知具体要怎么做。倒是时下存在的问题,比如着装、烫发之类的,可以进行规范。
2014《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
1.爱祖国。尊敬国旗国徽,奏唱国歌肃立,升降国旗行礼,了解国情历史。
2.爱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上课专心听讲,勇于发表见解,按时完成作业,养成阅读习惯。
3.爱劳动。自己事自己做,积极承担家务,主动清洁校园,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体验劳动创造。
4.讲文明。尊敬父母师长,平等友善待人,言行礼貌得体,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5.讲诚信。守时履约,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不抄袭不作弊,不擅动他人物品,借东西及时归还。
6.讲法治。遵守校纪校规,参与班级管理,养成规则意识,了解法律法规,不做违法之事。
7.护安全。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远离毒品,珍惜生命。
8.护健康。养成卫生习惯,不吸烟不喝酒,控制上网时间,抵制不良信息,坚持锻炼身体,保持阳光心态。
9.护家园。节粮节水节电,践行垃圾分类,爱护花草树木,低碳环保生活,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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