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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做家教奇葩家长要求按效果付费 律师:应按次

2014-07-31 07:52:42 叶佐温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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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叶佐温)家教前约定每节课65元,结账时家长却要求以效果付钱,这理由让福建师范大学学生韩同学很无奈。对此,律师表示,家教效果无法评估,应该按次数付费。

做家教是不少大学生暑假的选择,两周前,韩同学在网上找到一份家教工作,辅导郑女士上一年级的女儿。

每天家教两小时,1小时25元,费用月结。后来韩同学认为距离较远不划算,提出每次延长到三小时,费用65元,郑女士同意了。

几次家教后,韩同学发现郑女士的女儿补习提升有限,第五次家教时,韩同学向家长反馈情况,郑女士也说:“我们商量下。”原本以为是协商结束家教课程,没想到郑女士却说商量下费用。

“每次65元,5次费用不是325元吗?”韩同学不解。“不,效果不理想,只能付你一半,160元。”郑女士回答。韩同学对此可不能接受,说好的一节课65元,怎么变成按效果付费了?

双方争执不下,韩同学说,她已经教过10个学生,不管效果如何,从来都是以次数算钱。昨日,东南快报记者电话联系郑女士,一说到韩同学,郑女士连说:“不认识这个人,没有这个人。”最后以电话声音小听不到为由,挂断记者电话。

随后,韩同学提供了当天双方说话录音,录音里,郑女士强调,请韩同学来家教是为女儿补差,但效果不理想,教的拼音写字女儿之前就会,而数学不会的依旧不会。按照之前口头协议,效果不佳只能给一半费用。

韩同学解释,家教才5次,不可能马上见效,当时约定的“效果”是每个家教老师都希望的结果,不能用作凭证。

录音中,双方反复就一个问题争论,韩同学提出郑女士此前从没说过按效果付钱,多次质疑后,郑女士也回答没说过,但强调当时“要效果”的意思就是按效果付钱,不需要解释太明白,还说之前就有家教也是如此。最终,双方意见没有达成一致,韩同学一分钱都没拿就离开了。

针对这种情况,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武萍说,一般大学生家教不会签订协议,这时候就看争议点在哪里,家长要求按效果付费,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效果无法准确评估,这时应该按照行业交易习惯,比如家教,应该以次数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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