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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男童酒店泳池学游泳溺亡续 酒店泳池未取得许可证

2014-07-30 08:12:17 陈钦祥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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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陈钦祥)初次学游泳,福清一名9岁男童却意外溺亡在酒店游泳池内(详见:9岁男童在酒店泳池培训游泳 第一天上课就溺亡)。昨日,该事件经东南快报报道后,引起福清市文体部门的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福清城区部分游泳馆进行抽查。记者还了解到,事发的兰天大酒店泳池则未取得《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文体部门至今未收到相关申报材料。

男童溺亡的酒店泳池

未取得《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

“经营游泳的场所需每年向文体部门报备。”昨日,福清市文体局体育科吴科长告诉东南快报记者,《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于去年下半年正式施行,游泳项目也被列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同时规定对公众开放的游泳场所须取得《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真正纳入文体部门的管理。

“去年9月份,我们就对每家游泳场所都下发了书面通知,告知要及时申报许可证。同时取得该证件前,我们会对游泳场所的相关设施及救生员的配备进行审查。”吴科长说,福清全市约有10家大大小小的游泳场所,截至目前,已经有6家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仍有4家未取得或已申报该许可证,而发生溺亡事故的兰天大酒店泳池,则是其中一家未取得《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的场所。

“今年四五月份,我们多次督促对方需尽快办理许可证,但至今未收到相关申报材料。”吴科长说,最后酒店相关人员给予回复称,“酒店泳池没有开放”。不仅如此,前几年也都没有收到该酒店泳池的相关报备材料。

吴科长说,他们将继续督促未办理许可证的几家游泳场所,尽快办理许可证,“下月起,《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也将要施行,对于未取得许可证的场所,将依照相关法律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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