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9岁男童在酒店泳池培训游泳 第一天上课就溺亡
2014-07-29 07:00:5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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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教练和酒店都有责任 对于小何溺水事故的责任,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的卓文彬律师表示,教练和酒店方都需要负一定的责任。 首先,家长报班培训,教练就需要对孩子履行监护的义务,因此小何的溺亡教练有不可逃避的责任。而对于酒店一方的责任,需要界定其是否有过错,包括其救生员的配备、是否到岗到位等等。针对小何的情况,酒店有明确规定“儿童禁止入成人池”,在这种情况下,救生员没有制止小何进入成人池,酒店便存在明显的过错,因此也负有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进行完整的法律程序鉴定。 马上调查 暑期游泳培训盛行 私人教练难监管 暑假期间,游泳培训班盛行,许多私人教练也开始招揽学生。 对于私人游泳教练,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教练有些是在校大学生,有些是学校的体育老师,还有一些是救生员。这些私人教练都表示有救生证和教练证,但对于游泳场地的选择都比较随意,有些教练会就近选择小区的游泳池,并不会考察场地救生员以及配备的相关设施。 福建省体育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上个月新发布的《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对公共游泳场所的设施、人员配备、游泳培训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办法》规定,公共游泳场所开展游泳培训,应当依法配备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游泳教练员。公共游泳场所应当依法配备取得资格证书的游泳救生员。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及以下的游泳池,应当至少配备游泳救生员3人,至少设置2个救生观察台。另外,游泳池浅水区水深应当不大于1.2米;儿童游泳池的水深应当不大于0.8米。 该工作人员提醒家长,孩子学游泳应找正规培训班。 对于私人教练的监管,该工作人员坦言,比较难监管,私人教练的身份界定存在难度。他们可以辩解说是朋友帮忙教游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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