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开车连撞两人司机竟称不知 小案演变成肇事逃逸

2014-07-28 07:50:37 徐莹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特别提醒

交通事故发生后什么情况算逃逸?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问题,东南快报记者采访了福州市仓山交巡警大队民警。

1.追尾事故发生后,后方车辆上有人员受伤,但作为前方车辆的司机属于正常行驶,在报警、打了120之后,可以离开吗?

答:不可以。在有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双方司机是必须留在现场等待警方前来处理的,只有警方经过调查确定你在事故中没有责任,才能离开。

2.事故发生后,司机下车把伤者送往医院后离开,算逃逸吗?

答:伤者的抢救义务要履行,对责任的查清认定也不能逃避。如果将伤者送往医院后,不等警方处理就离开也是逃逸。但如果是因筹医疗费用暂时离开,经伤者或其家属同意后留下真实信息,并约定时间返回,就不能称为逃逸了。

3.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答: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4.司机不知撞人,算交通肇事逃逸吗?

答:若司机能提供有力证据,警方会做出相应判断。早前,曾有货车司机在地势坑洼地带撞倒老人,司机认为是撞到石头,就离开了现场。警方后来找到司机后,根据现场路况及当时环境判定司机确实不知情。但是这点,驾驶员要注意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以防加重处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