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速交警救助一精神病患者 民警将其送回家
2014-07-26 08:39: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7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施建华 朱素敏 陈卫东) 昨天晚上9点左右,福州高速交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福诏高速B道闽侯段门前山隧道内,一名女子在高速路上逆向行走。 交警赶到时,看到一名女子走在高速车道的最左侧,是逆行。“这非常危险。”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立即拦下该女子,并打算将其带回大队进一步了解情况。但该名妇女拒绝上车,情绪激动,自顾自地往前走。 考虑到女子走失,肯定还没吃晚饭,民警就递上面包、矿泉水等食物。拿到食物后,女子开始狼吞虎咽,吃饱后,情绪也稍显平静。 经耐心询问,女子称住在闽侯竹岐,但无法说出具体住址。交警随即和竹岐派出所取得联系,村委会干部随后到派出所辨认,得知该女子范某是本乡人,患有精神病,7月23日乘无人看管跑出来,家人心急如焚已报警。随后,民警与其家人取得联系,将人安全送回家。 |
相关阅读:
- [ 07-22]厦门高速交警严打9类交通违法 21天抓超速10959起
- [ 07-11]漳州高速交警“高校行”开讲 走进厦大嘉庚学院
- [ 07-02]福州高速交警一夜查出6起酒驾 世界杯期间将严打
- [ 06-30]龙岩高速交警开展世界杯期间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
- [ 06-30]南平高速交警支队推行省际口便民惠民服务受欢迎
- [ 06-25]国外驴友写信向山西高速交警致谢:中国是世界榜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