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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豪车扮富家女骗多男147万 女子获刑12年6个月

2014-07-25 09:51:31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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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7月25日讯 “父亲在印尼做钢材生意,母亲在日本,哥哥在厦门做房地产生意。”在网络空间里放置多张驾驶名车的照片,福清一名只有高中学历的年轻女孩魏某将自己包装成“富家女”,不到两年时间诈骗多名男子共计147万多元。近日,福清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魏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2011年7月,被告人魏某(女,1988年出生,福清人,无业)与被害人倪某通过QQ聊天相识。魏某在QQ空间中放置了多张驾驶名车的照片,并向倪某谎称自己家境富裕,倪某遂与“富家女”确立了恋爱关系。8月底,魏某以倪某女友的身份住在倪某家中。

2011年年底,魏某以结婚要通过她家里考验为由,要求倪某在规定时间内给她汇款50万元作为聘金。随后三个月,倪某陆续通过银行汇款、现金支付等方式给了魏某50万元。随后,倪某多次以结婚考验等为由向倪某及其家人索要钱财,用于个人挥霍及与倪某的共同开销。自2011年9月至2012年5月,倪某先后通过汇款、现金等方式给了魏某共计103.5万元。

2012年6月,魏某用同样手段与被害人杨某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骗走杨某6000元及日币65万元(折合人民币51675元)。

2012年6月,魏某与被害人小俞通过“福建小跑车联盟”组织的活动在福清市龙田镇东壁岛结识。随后,魏某经常向租车行租名牌跑车驾驶,使小俞误以为她是“富家女”。2012年7月,魏某先后4次骗取小俞1.6万元。

2012年11月,被告人魏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被害人张某。12月12日,魏某谎称父亲生病向张某借钱,并称当晚即归还。张某信以为真,因身上无现金,便将两张信用卡交给魏某使用。接下来三天,魏某用这两张信用卡在福州、福清取现并购买金器、化妆品等物,花去27078.76元。

2012年10月,魏某与被害人吴某加为微信好友,2013年2月正式交往。同案人“阿勇”(另案处理)唆使魏某假扮“富家女”骗取吴某钱财,并向魏某提供各类名车(如宝马730、宝马Z4、奔驰S350、保时捷卡宴等)作为作案工具。2013年2月至5月初,魏某伙同冒充其哥哥的“阿勇”以各种理由多次骗取吴某钱财共计17.7万元,魏某只从中分得3万元。

魏某还将歪主意打到了妹妹的朋友身上。2012年4月,被害人俞某与魏某的妹妹小魏取消婚约。2012年5月8日至6月底,魏某利用妹妹的手机号码,冒充小魏称后悔之前作出的退婚决定,先后以开店、还债等理由向俞某索要钱财16.42万元。之后,魏某的父亲代她向俞某返还10.3万元。

去年5月31日,魏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警方逮捕。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单独或伙同他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财物达147万多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福清法院一审判处魏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继续追缴尚未退出的违法所得137万多元。

(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通讯员 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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