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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三环以内道路将禁行超标电动车 下月起实行

2014-07-23 08:23: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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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 通讯员 榕警)昨日,记者从福州警方获悉,为加强市区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从2014年8月1日起,在市区三环路(含主辅路)以内所有道路,禁止超标准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

警方人士介绍,此次扩大“限超”范围有两个背景:一是《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于8月1日正式实施;二是福州正在逐步推进全面“限超限摩”,自2010年开始实施“限超”后,效果显著,目前全市注册电动车达到70多万辆,超标电摩已逐步退出市场。

昨日,福州警方介绍,8月1日起,三环路(含主辅路)以内所有道路,禁止超标准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以往涉及三环路(含主辅路)以内道路限行规定与本此规定不符的,以本次规定为准。

警方规定:1.在以上禁行区域内的道路和桥梁(含引桥)仅允许在五城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通行,超标准、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以及五城区外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驶入;2.三环路(含主辅路)与非禁行道路相交的所有路口,禁止超标准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穿行。违反上述规定在禁行区域、路段和桥梁(含引桥)上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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