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八旬翁为把房留给儿子 约十年未见妻子来福州离婚

2014-07-23 06:57:43 苏燕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唐昊/漫画

东南网7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苏燕梅 通讯员黄志凡)近日,福州八旬老人林新拨通了远在外地的妻子黄芳的电话,沉默了几秒钟后,说出了自己要离婚的想法,黄芳答应来福州谈谈。

林新和妻子,十年后久别重逢的地点,不是在浪漫的公园,而是在福州鼓楼区鼓西司法所。“我跟她,十年没有联系了。”提起妻子,林新觉得她就像最熟悉的陌生人。他和黄芳都是再婚,他比黄芳大十多岁,各有各的孩子。结婚证上记载两人上世纪90年代结婚,婚姻存在了二十多年,而实际生活在一起的时间却“缩水”不少。“她经常以看妈妈为由,回自己老家去。”林新说。记者询问林新为何要离婚,林新说得很白,他不想在生前留下个小尾巴,想着自己百年之后儿子可能跟黄芳争家产,他觉得自己会闭不上眼的。

调解员询问黄芳对离婚有没有什么意见,黄芳说,她和林新性格不合,对于这个名存实亡的婚姻,她也想早点结束。而且,她也明白自己是六十多岁的人,身体也不好,无法照顾林新。

对于离婚协议,林新说,子女方面没有意见,主要是财产。其实,他唯一值钱的就是一套单位以前分的小房子,他要把这套房子留给儿子。黄芳同意了,不过要他给5万元的补偿费。林新和儿子商量后,要求将补偿费降到3万元。黄芳答应了。

双方谈妥后,林新和黄芳都像放下了一块大石头,林新趴在桌上打起盹,黄芳则跟林新的儿子聊起家常。记者从远处看,像是一家人在聊天。临走前,林新儿子邀请黄芳一起吃个午饭,被黄芳拒绝了。当天下午,林新和黄芳办了离婚手续。

(文中人物均化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