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福州多家小区游泳池 卫生安全状况堪忧
2014-07-21 09:04:24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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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水都杰座游泳池没设浸脚池,游泳者直接拖鞋下水。 福州新闻网7月21日讯 夏天到了,游泳成为不少市民热衷的消暑方式,而小区配套的游泳池因其便利性,颇受居民欢迎。《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从下月1日起施行,那么,小区游泳池在设施、卫生、安全等方面准备到位了吗?近日,记者来到多个小区进行调查。 浸脚池成摆设 周边卫生问题被忽视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博美诗邦小区游泳池,看到进门处设有浸脚池,但有居民穿着拖鞋踩进浸脚池,把拖鞋穿到泳池边;金山明珠小区和塞纳阳光小区的游泳池,都设置了浸脚池,但里面没水;江南水都杰座东区游泳池,不见浸脚消毒池,来游泳的人直接走到泳池边。 记者还发现,由于小区游泳池规模较小,部分泳池周边的卫生和安全状况堪忧。江南水都杰座东区泳池边的木板路有两三处木板被腐蚀,钉子裸露在外;食品包装袋和旧拖鞋等垃圾散落在池边的绿化带里;池边堆有海豚雕像的碎块,锋利的边缘让人为路过的小孩捏一把汗。 记者询问泳池的管理人员,是否会对来游泳的人的健康状况进行了解。“一般都会让进去,除非明显看出他身上有什么皮肤病之类的。”该管理人员坦言,这点主要靠大家自觉。记者走访多个小区泳池,泳池管理人员都未让游泳者出示健康证明。 而《管理办法》在泳池的建设和开放、服务和管理等方面都做了具体要求,其中包括人工游泳场所应当设置急救室、更衣室、淋浴室、公共卫生间、存放衣物柜、池水消毒设备和浸脚消毒池。 救生员脱岗 家长兼职当观察员 《管理办法》规定,游泳场所须设有不低于1.5米的救生观察台,泳池须配置救生器材;公共游泳场所应当依法配备取得资格证书的游泳救生员,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及以下的游泳池应当至少配备游泳救生员3人。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小区游泳池在安全管理方面有所欠缺,有的未设置救生观察台,有的深浅水区只用浮标简单隔开,有的救生员并未认真盯住泳池,甚至还存在脱岗现象。 19日15时许,记者来到塞纳阳光小区游泳池,此时泳池里只有3个小孩在游泳,两名大人坐在池边,一名救生员在一旁用水管冲洗地面,没多久便转身离开。突然,其中一个约3岁的小男孩站在池边的阶梯上准备下水,可能是没走稳,一头栽进水中。由于身上套着救生圈,男孩翻不过来,两只脚在水面上乱蹬,他的家长见状,赶紧上前将他提起来,随后拿纸巾帮他擦脸,安慰他“不要怕”。 18日下午,记者在金山明珠小区游泳池看到,一名救生员坐在泳池边的树下休息,一名救生员在浅水区教小孩游泳,不远处五六名初中生模样的孩子在深水区里打闹。经记者提醒,树下的救生员才走到池边喝止打闹的孩子,并叫来在浅水区培训游泳的另一名救生员一起巡逻。 在江南水都小区游泳池,3名救生员坐在池边,泳池的深水区和浅水区之间只用一条浮标线隔开,不时有孩子越过线,游到深水区,救生员也不在意。 水质好坏 只能靠肉眼观察 小区游泳池水质好坏关系到游泳者的健康,《管理办法》规定,公共游泳场所必须每天进行池水余氯、PH值、温度等检测并予以公布。但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居民,他们对游泳池多长时间换一次水并不知情。“看看水池水清不清,有没有漂浮物。”“闻闻有没有异味。”大部分居民基本靠看、闻来判断泳池水质好坏。 北京金山小区的一名泳池管理员告诉记者,他们每天都会对泳池换水,“但没有把泳池的水抽干,就是新补四五十吨水,抽干水的话就没办法每天对外开放了”。另一名小区游泳池承包者介绍,他承包的泳池配有3名具有资质的救生员,另外还聘有助理救生员。“现在水价每吨要3元左右,每天换40吨水,成本就要120元,加上救生员的开销等,小区游泳池的利润不高。”他认为,正因为如此,确实有部分小区游泳池承包者减少换水次数,以降低成本。 记者从卫生部门了解到,泳池的水质不达标,主要体现在微生物超标、物理超标和化学超标3个方面,肉眼难以辨别。其中,微生物超标的危害最大,容易对人的皮肤、消化道等产生影响,而化学超标主要指PH值酸碱度超标,会对人体皮肤粘膜产生刺激性作用。 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游泳池的监管涉及体育、工商、卫生等多个部门,由于缺少专业的体育执法队伍,目前小区游泳池监管确实存在难度。日前《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已公布,在操作层面更加具体,“7月底或8月初,我们将进行全市大规模联合检查,从公共泳池的审批和管理两方面,对泳池规范化经营进行监督”。 (福州日报记者 陈茜茜/文 叶义斌/摄 实习生 林晗 汤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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