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团伙"跨省倒卖走私烟销往福州 价值超60万元
2014-07-14 07:32:14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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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物流公司,每月从广东托运香烟到福州,仅仅是三五条的数目便引起了侦查队的警觉,通过侦查队的部署追击,一个跨省倒卖香烟的家族团伙浮出水面。 7月6日,刘忠等6名涉嫌非法经营的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延长刑事拘留期限。 7月5日凌晨,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刑事侦查队联合烟草部门先后在广州市、福州市等地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中华、玉溪、“三五”、红双喜等走私品牌香烟5038条,查扣涉案车辆2部及手机、银行卡、账本若干,总案值60余万元人民币。这是“剑盾”行动开展以来,这个支队取得的又一战果。 走私烟通过物流运往福州 主犯行踪不固定 年初,这个侦查队接到烟草部门举报:有人通过某物流公司运输走私香烟。随即,这个侦查队派出侦查员对该物流公司托运物品进行检查,发现来历不明的国外品牌香烟从广东通过物流公司运往福建。 在进一步调查中侦查员发现,一个月会有好几起这种通过物流运输走私香烟的现象,虽每次托运的烟只有三五条,但涉嫌物品的发货地、收货地点、收货人的信息完全相同。 种种迹象表明,可能有不法团伙通过物流“蚂蚁搬家”式运输走私香烟。 这个侦查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过多日对线索的耐心细致摸排,侦查员掌握到从广州发货的这名嫌疑人员的真实姓名叫刘忠。然而,刘忠平时行踪比较不固定,他的同伙每次通过物流收货登记的个人资料也都是化名。 “刘忠尝到甜头后接下来肯定会有大动作。”侦查员猜想,这个运输贩卖走私烟的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应该不会满足于当前零星的利益。为了斩断这条横跨广东、福建两省的运输贩卖走私香烟通道,专案组决定循线出击,瞅准时机将该团伙一网打尽。 大批量走私烟草被截 主犯亲自押车送货现身福州 2014年春节期间,正是烟草市场销售旺季。面对市场的巨大利益诱惑,刘忠按捺不住了。他通过非法渠道在广东深圳市购进“南洋囍”“中华”及多种专供出口的高档香烟,并再次通过物流渠道将该批走私香烟运往福建福州。 在掌握了解确切的消息后,专案组决定“收网”。就在收网前12小时,狡猾的刘忠“神秘”地消失了。不仅如此,侦查员又反馈了一条重要信息,刘忠此次贩卖的大批量非法渠道的香烟没有找到买家,极有可能在福州还有秘密的存货窝点。 为继续扩大战果,专案组经过讨论决定通过烟草部门执法人员将该批非法香烟查扣,再对窝藏香烟的窝点、犯罪嫌疑人刘忠及其同伙进行摸排布控。 果不其然,遭受损失后刘忠又换了一家物流公司,隔三差五托运零散的走私香烟贩卖。 经过一段时间的试探,刘忠以为风声已过伺机准备进行一次大的交易。考虑到物流托运走私香烟被查的风险较高,这回他又换了一种方式,打算亲自雇车将走私香烟运到福州。 7月4日下午,刘忠雇用驾驶员许清,驾车从广州直奔深圳,花了近20万元,从烟贩手中购进40多件的大批量走私烟后,连夜装车将这批货从深圳直接运往福州。此时,刘忠没有想到,自己的一举一动早已被侦查员盯上。 7月5日凌晨4时许,货车驶进福州后,直接开往位于晋安区埠兴路的一个仓库。此时,在福州负责接应收货的陈力和陈东兴早早等在原地,就在一行人准备开始卸货时,一直暗中跟梢的福州边防支队侦查员们眼见抓捕时机成熟,立即行动将其抓获。 经清点确认,车上运载的这批走私烟共有40箱、2038条,涉及“南洋囍”、“中华”“芙蓉王”、“万宝路”、“520”等10多个品牌。 刘忠等人被抓后,侦查员又在其交代的晋安区埠兴路和仓山区万安路上的仓库内,收缴大约2000多条囤积在此仍未出售的香烟。据福州烟草部门估算,这批走私烟市场价值大约在60万元。 “家族团伙”作案分工明确 捡来身份证租用仓库囤积走私烟 随着这个团伙成员的悉数落网,在大量事实面前,刘忠等人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据刘忠供述,在广州务工期间了解到贩卖走私烟草能赚钱,于是他联系了表弟陈力及他女朋友的弟弟陈东兴共同贩卖走私香烟。他们三人商议,刘忠负责出资在广东低价购进走私香烟运往福州,由陈力和陈东兴负责联系找买家出售。 之后,为了掩人耳目,陈力用之前捡来的身份证租下了位于仓山和晋安的两间仓库,每次在物流登记的收货名字和电话也是以该身份证的名字登记。 该团伙作案期间,刘忠每个月给陈力和陈东兴各3000元生活费用,还答应如果赚到钱,年底会给他们分红。 同时,刘忠还交代2月初通过物流托运的一批走私烟被查获,当时损失了10万元心有不甘。这次苦于资金紧迫,他还特意向亲朋好友借了7万多元,全部用于购买走私烟,为了伪装,这批走私烟装货时,刘忠还在货厢的最外面放了一排行李箱,企图通过瞒天过海的方式逃避检查。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延伸阅读 未经许可销售烟草情节严重涉嫌非法经营 据了解,国家对进口外国卷烟实行高关税政策,以限制其消费量。但由于国内外差价悬殊,有暴利可图,因此,走私烟已成为目前走私的重点商品之一。 福建科衡律师事务所叶石滔律师表示,卷烟是一种特种消费品,在我国实行专卖制度,烟草指定的货商必须从烟草部门进货。若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另根据《烟草专卖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对查没的走私卷烟凡质量符合标准的,必须由当地烟草公司统一收购后进行处理,非烟草部门不得经营和擅自处理。凡假冒牌走私烟,应与缉私部门协商公开销毁。国家烟草专卖局禁止以各种形式出售(包括处理)假冒牌走私卷烟。 警方提醒,按照相关规定,我国经营烟草制品实行行政许可制,不管是收购,还是经营烟草制品,都必须要有烟草专卖局的许可证。同时,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以及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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