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自行协商” 实际无选择权 福州高速道路交通综合执法部门的有关人士表示,通常遇到事故,如果公营拖车无法施救,他们就会通知私营公司。拖车价格,由车主和私营公司自行协商。 但奇怪的是,通过这种“自行协商”出来的价格,大部分都是“高价”。记者在骏鑫公司的工作人员向其出示的笔记本上就能清楚看到,数十次“高速拖车”的收费均为1600元。 对此,福州一些经历过高价拖车费的车主向本报反映,高速公路事故,对道路交通产生影响,而且有发生二次事故的危险,施救时间紧迫,民警哪有时间让车主一直跟拖车公司讨价还价,都是催促赶紧将故障车从现场清理出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有选择权吗?” 一名高速交通执法人员坦言,不是所有拖车都能进入高速公路施救的,除非经过他们的同意。据了解,福泉高速公路上的施救清障业务,指定由福泉高速公路公司经营,私营拖车公司承揽救援业务,须经该公司许可。 若再违规收费 将禁入高速施救 昨日,福泉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陈赐其接受海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将立即完善规章制度,研究出破解私营公司清障收费混乱问题的方法。 首先,他们将要求私营拖车公司严格按照2012年物价部门制定的清障收费标准来收费,但由于该标准偏低,若按照这一标准收费会亏本,他们将会对这些私营拖车公司进行一定的补贴。 其次,福泉高速公路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对私营拖车公司的运营成本等方面进行考察核算,制定一个收费标准的初案,报物价部门审批。以目前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为基础,参考私营拖车公司的现实情况和当地物价水平,上浮一定比例。 今后私营拖车公司的收费,将严格受福泉高速公路公司的监管。若私营公司不遵守收费标准,他们将取消这些公司进入高速公路施救的资格。 读者陈先生建议,制定价格标准,监管单位应充分听取车主的意见,并要求私营拖车公司在收费前,向车主出具统一制定的价格收费表,让车主明白消费、合理消费,希望能像上海、山东等地,设立最高收费上限,防止出现天价拖车费坑车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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