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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路政叫来私营拖车公司 10公里收费1600元

2014-07-08 06:53:28 涂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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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涂明 见习记者夏雨晴)

关注理由

屡禁不绝的“高价拖车”,在福州再次上演。7月4日,沈海高速公路闽侯青口段两小车追尾,路政部门的执法人员叫来私营公司“骏鑫汽车服务”将其中一辆事故车拖到停车场,10公里收了1600元。

当事人说:“因为是路政叫来的,我以为都是公家安排的,没想到收费这么高。希望有关部门重视高价拖车乱象,查查其中猫腻。”

福州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有关人士表示,他们的收费标准是物价部门定的,而私营拖车公司自行定价。昨日,“骏鑫”也作出回应:“我们一直都是这么收费的。”

同样路程 拖车费相差数倍

昨日,胡先生在宏路的“骏鑫停车场”交完停车费后,苦笑着说:“拖车10公里1600元、停车两天350元,这明摆是坑人啊。”

7月4日下午4点半左右,胡先生的朋友开着一辆东风日产轿车,追尾了前方一辆北京现代轿车,两车受损严重,所幸人都没事。之后,因为朋友有事,善后事宜便交给了胡先生处理。

胡先生说,福州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的执法人员赶到了现场,身着“路政”制服的执法人员看过现场后,打电话叫来了拖车。傍晚6时许,两辆拖车将事故车运进了“骏鑫停车场”。

待结算拖车费用时,胡先生发现怪事:被追尾的现代轿车,拖车费用只需要450元,而朋友的肇事车,却要缴1600元。

高价收费乱象 已长时间存在

昨日下午,记者随胡先生来到“骏鑫停车场”。“骏鑫”工作人员说,一辆车收450元,因为是路政部门自己的拖车拉的,而肇事车是“骏鑫”拖的,所以收1600元。该工作人员称,他们公司是路政部门拖车业务的外包单位,两家拖车的方式不同,所以收费不一样,“一些事故车辆,路政自己拖不了,就叫我们来拖”。

记者看到,两份拖车收费的票据是不同单位开出的,收450元的发票为机打,清楚列明收费项目,盖章单位是“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收1600元的是手写的发票,只写了“拖车费”,盖章单位是“福州市骏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记者问:“你们拖车收费,有没有物价部门批的收费标准?”对此,工作人员回答:“没有审批,我们一直都是这么收费的。”说完,他还拿出一本笔记本,记者看到,上面密密麻麻地记满了该公司承接的拖车业务。工作人员指着其中一页说:“这里记录的高速拖车,都是收1600元。”

进场费、篷布费停车收费名目多

胡先生说,除了拖车费,该公司在停车的环节还要加收费用,“停车两天,350元,比酒店停车还贵”。

面对记者的质疑,工作人员解释,夏天太晒,他们为该车加盖了篷布,收费50元,另外还要收“进场费”,拖车把事故车辆运进停车场,一次性收费150元。对此,胡先生苦笑道:“停车2天收350元,我跟他争论了半天,又降价为4天300元了。这不仅是高收费,而且是乱收费。”

昨日下午,记者以胡先生朋友的身份,跟随胡先生到福州交通综合执法一大队,反映“骏鑫”收费问题。

一大队有关人士说,私营的拖车公司按当地行情收费,而且拖车操作方式确实不同。“我们是把事故车挂在车后面,后轮还在地上,如果是后驱的车容易损坏。而私营拖车公司是把事故车整个放在平板车上,比较安全。”该人士还说,他们只有一两部拖车,所以需要私营拖车参与施救。

胡先生说,“骏鑫”的拖车赶来,没有说明价格就把车拖走了,“因为是路政执法人员叫来的,我以为都是公家安排的,没想到收费这么高”。胡先生说,他希望相关部门要重视高价拖车乱象,好好查查其中的“猫腻”。

□快刀短评

施救如打劫监管部门不能沉默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记者 大面)

高速路上遇车祸,车主等来的是施救,还是“祸中祸”?福州胡先生朋友开车被追尾,拖车费加停车费共收了近2000元,直呼“坑人”。

被拖车公司痛宰,多数车主愤怒,却迫于无奈只能含恨接受。是谁炮制了“施救如打劫”的乱象?是谁将车主视为“砧板鱼肉”?又是谁让“天价拖车费”明目张胆?

是政策缺位吗?早在2010年,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就发出通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清障收费,其中对于拖车费一项作出了十分详细的说明。拖运一般小轿车的,基价300元,另按每公里10元标准收费。以此标准计算,胡先生应缴的拖车费为400元左右,只需实收的四分之一。

那么,有“法”为何不依?私营拖车企业的定价,完全无视标准,甚至没有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就连收费项目都是“巧立名目”。如此随意的收费,为何没人管?

事故发生后,路政部门叫来拖车企业处理。车主几乎没有选择余地,加上对部门的信任,完全不知“上了贼船”。令人疑惑的是,路政部门选择拖车企业的标准是什么?为何会叫来如此“乱收费”的企业?

“天价拖车费”消费了车主,也消费了法律与正义,监管部门不能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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