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9日凌晨5时许,一辆小轿车行驶至一立交桥时,撞开护栏坠落桥下,车上6人中,包括驾驶者在内的4人当场身亡。事故原因为酒驾、超载加超速。据查,该车车主郭彪将车借给友人驾驶。如今,网络有消息称,郭彪或面临700万元以上的经济赔偿。 车该不该借?这个让人忽视已久的信息一时让人哗然。而近日,福州警方破获一起逃逸案件,也是关于借车出事故的。事故中车主在没有核实驾驶员资格的情况下,将车辆借给无证人员驾驶造成人员死亡,驾驶人逃逸后给车主也带来一系列麻烦。所幸后来驾驶员及时自首并对死者进行相应赔偿,否则这名车主将因为把车借给没有驾照的朋友驾驶,而不得不在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有车的朋友们注意了,借车有风险,出借需小心。 案件回顾 无证朋友借车后撞人逃逸 今年3月25日7时许,晋安交巡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新店镇鹅峰村道有人被撞倒地受伤,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火速赶至现场,只见伤者倒地,昏迷不醒。旁边一辆黑色轿车撞到电线杆,车头严重变形。 车子虽留在现场,就是不见驾驶人的身影。随后,民警迅速勘查了现场,对现场证据进行收集,同时根据车牌号等信息开始寻找车主。 由于案发地点比较偏僻,案发时间又在清晨,专案民警在尽可能调取周边探头资料的同时,开始进行排查工作,而此时77岁的伤者陈某不治身亡。 在经过调查后,嫌疑人曾某浮出水面,随后专案组开始对曾某进行抓捕。经过审讯,曾某对自己肇事逃逸后找人顶包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曾某介绍,自己当时从朋友那里借来事发车辆,行至村间小道时,无意间撞上了死者陈某。因没有驾驶证,又闯下这么大的祸,处罚肯定不轻,瞬间惊醒过来的曾某选择了逃跑。 据警方介绍,在此次事故中,因为曾某是无证驾驶他人车辆,借车在前,撞人在后,车主并不知情也无法事先预料,所以车主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他有可能要承担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车主事先就知道或应当知道他没有驾驶证,还把车子借给了他,那么车主也有过错,要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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