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题新闻: 福州警方重拳整治城区停车乱象 乱停车每天10辆拖车“盯着”你 前天起,福州警方对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乱象展开专项整治。警方连续两日在鼓楼区江厝路、五四路、乌山路、华林路等11条道路共拖车59辆,抄告250起。 东南快报记者注意到,跟平时不同的是,此次专项整治中,拖车频频露面。据警方介绍,此次整治重点主要在城区的主次干道,如果妨碍了周边交通,且无法联系到车主,或者车主拒绝将车子驶离的,警方一律强制性免费拖车,此次行动中警方共出动10辆拖车盯准行为。 时间:7月6日8:10地点:江厝路 昨日上午,警方巡逻至省直湖前小区附近,虽然还只是白天,但大部分停车位已经停满了,随处可见占道停车。 据了解,江厝路附近的省直湖前和市直湖前都属于老旧小区,没有多少车位可供停车。“占道停车太严重了,对交通影响很大。”附近居民告诉东南快报记者,这一带警察也时常来抄单,但是因为停车难,很多车主还是冒着被罚的风险停在路边。 在整治现场,车牌号为闽AXU***的越野车将车停在人行道上,连续两天未移走,被警方贴上罚单拖走。 据警方介绍,此次行动中,他们派了专职民警,负责巡逻查处路边乱停车。一旦发现,民警会先通过喇叭呼唤车主,如果车主及时赶到开走,那就以教育为主,不予开单。万一找不到车主,民警会开出罚单。如果乱停车的位置,妨碍了周围交通,警方将直接拖车。 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镜头自划的停车位不算数 时间:7月5日8:40地点:天泉路 前天,在天泉路一小区门口停放着近10辆私家车,民警对乱停放的车辆进行了抄告处理,并对影响交通的车辆进行拖车处罚。 东南快报记者发现,有的车辆虽然也停在施划的车位线内,但因为没有停车牌也被处罚。民警解释,有的车位是一些单位私自划的,系违法的,因此市民停车时要注意看是否有停车牌。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上擅自设置停车泊位、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点)或者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在停车泊位内停放。 车子拖走后三种方式通知车主 车子被拖走了,车主万一找不到车子,怎么办?“我们会在车子原先停放的地方,留下一张《拖车通知书》,用不干胶粘在地上。”现场民警介绍。 警方还考虑到,车主回来看到车子不见了,慌张之下也许看不到地上的通知书,而是四处询问,因此,民警在拖车之后,还会告诉周边的保安和商家店主,让他们转告车主。最后一种办法,警方会通过警务通查询车主信息,然后电话通知。 但是,东南快报记者注意到,警务通里留下的车主电话,不少时候要么关机要么空号。民警告诉记者,其实很多乱停车辆本来是可以避免被拖车的。因为民警抄单后,一般会先通过警务通资料联系车主,但是经常联系不上,只好强行拖车。 如果三种方式都通知不到车主,怎么办?福州警方相关负责人昨天介绍,请车主自行拨打110报警,报上自己的车牌号。110指挥中心会告知车主去哪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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