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打伞电动车”面临处罚 交警:这种车易发生事故

2014-07-04 17:02:20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7月4日讯 天气转热,街上行驶的电动车、自行车,有一些装了遮阳伞,这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然而很多骑车人对此却并不了解。

昨日下午,福州下起了小雨,记者在国货路附近看到,一辆装有遮阳伞的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穿梭,差点撞到旁边的骑车人。

在国货路上的几家电动车配件店内,几乎每家都有销售遮阳伞,从十几元到上百元不等。

随后,记者在仓山桥南一带的电动车专卖店走访时发现,这里的品牌专卖店大多不提供加装遮阳伞的服务。“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后,容易受风力影响,影响行驶的稳定性,我们不建议顾客加装遮阳伞。”店内一名工作人员说。

交警表示,电动车加装遮阳伞会直接影响行车人对车的操控,增加行车阻力,在转弯和道路湿滑的情况下,车辆很容易失去重心,发生侧翻。此外,遮阳伞还会遮挡其他市民的视线。交警建议,市民骑车时可选择穿防晒服、戴遮阳帽等,切勿加装遮阳伞,否则除了会被交警部门勒令拆除外,还将被处以50元罚款。

(福州晚报记者 陈若凡 张人峰 实习生 管澍 文/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