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安保部副总经理收受贿赂15万 被判有期徒刑5年半

2014-07-02 09:35:45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7月2日讯 福州某银行安保部副总经理陈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建设单位15万多元。日前,福州市中院终审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半。

陈某2010年被任命为福州某银行的安全保卫部副总经理,负责营业(自助)网点物防、技防方案论证初审、验收等。

2011年上半年,福建某科贸公司中标了这家银行2011年度技防建设工程及技防系统维保项目。

2012年至2013年间,陈某两次共收受了上述公司有关负责人送来的15万余元。

2013年8月,检察机关根据举报,将陈某从银行带走调查。陈某到案后主动交代了收受上述贿赂款的事实。

福州市中院经终审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且数额巨大,鉴于他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遂予以从轻处罚。

(福州晚报记者陈鸿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