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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医保新政今起实施 药店购药限额提高至200元

2014-07-01 09:14:05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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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7月1日讯 多项涉及福州市数百万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的医保新政今日起执行。

药店购药限额提至200元:此前,参保职工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个人账户购药,每15日最高支付限额为150元。今日起,这一标准提高至200元。

职工医保自费部分可刷卡:以往,不管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是否还有余额,就诊过程中目录外的医疗费用只能用现金支付。如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里有余额500元,在医院做CT检查花费1000元,其中200元的先行支付部分需由参保职工现金支付,不能用个人账户里的余额支付。今日起,这200元的自付医疗费用,可直接从个人账户支付。

参保职工药品费用起付线取消:今日起,福州市取消参保职工在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医保起付线,改为直接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同时,将上述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由600元降至300元。福州市将重性精神病人门诊药物治疗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

参保居民年度报销限额提高:今日起,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由600元提高到1000元。福州市将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由城镇居民医保未成年人门诊特殊病种范围,扩大到成年人门诊特殊病种范围。

大学生医保参保今日启动:2014~2015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今日全面启动,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完成参保缴费工作。参保大学生以年为单位缴纳医保费,首次参保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53.3元(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续保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40元(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福州晚报记者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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