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力争3年实现超10个县(市)区无传销
2014-06-17 09:58:58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6月17日讯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制定的《福州市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意见》。 意见提出,创建工作分三阶段,其中,试点阶段为2014年6月1日至12月31日,确定仓山区、罗源县为创建无传销城市试点区、县;全面推进阶段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他各县(市)区参照试点县、区的做法,深入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力争2015年底全市10个以上县(市)区通过创建验收;攻坚阶段为201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对2015年未通过考评验收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促,对传销活动多发的乡镇(街道)进行重点整治,确保全市90%以上的县(市)区通过创建验收,实现创建目标。 (福州日报见习记者蔡武) |
相关阅读:
- [ 06-11]福州力争2017年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 [ 01-06]福州力争新区完成投资千亿 动工建设地铁2号线
- [ 06-18]福州力争至后年在全市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 [ 06-17]福州力争至后年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 [ 05-01]第十一届“6·18” 福州力争对接项目达630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