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法院”通知收“传票” 务工女证清白损失万元

2014-06-12 09:01:02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6月12日讯 “法院”工作人员通知全小姐收“传票”,为证清白,她将1万多元积蓄汇给对方,结果被骗了。

前日傍晚,在榕务工的江西籍全小姐赶到仓山城门派出所报案:“我的全部存款都被骗走了!”原来,当日下午她接到一个陌生来电,“对方是一个男子,自称是法院工作人员,说我在北京市兴业银行某某支行办理过一张信用卡,那张卡透支了19583元。为了这个事情,北京的法院已经给我发了传票。”

全小姐说,她没有到过北京,而且身份证都是随身携带的。可对方说,估计是她的身份证复印件流落在外,被别人利用办了一张信用卡。全小姐感到害怕,询问对方该怎么办。对方将电话转接给另一男子,那人自称是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局的“江警官”。“他说我正在被涉案调查,如果犯罪了,可能要判刑15年。他还说我所有的银行卡会被冻结,为防止带来不便,要把所有的钱先转到一张农业银行卡里,到时会有人告知怎样做。”全小姐说。

随即,全小姐将11947元转到自己一张农业银行卡里。之后,自称北京银监局的“陈主任”打来电话,让她找一个偏僻的ATM机,并在英文界面上操作。全小姐按照对方的意思照做了。

到家后,全小姐越想越不对劲,觉得自己被骗了。果不其然,她打农业银行的客服电话进行查询,发现卡内存款只剩35元了。

民警提醒市民: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有严格的办案程序,不会只有电话办案,而会有相关法律文书,并且会联系当事人见面询问。所谓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以办案为名打电话要求转账、汇款的都是陷阱。如遇相关情况,可拨打警方防骗热线96110-8进行咨询。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邱磊)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