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北往省体方向车流排起两三公里的长龙 市民质疑警方 为何不以“赖路”处罚 女车主说起这起事故,公交车内不少乘客怨声载道。“这个女车主太不应该了,都不听大家劝说。”乘客何女士告诉记者,事发时,公交车内都是赶着去上班的乘客,不少乘客都告知这是小事故,不需要等保险公司和警察,但女车主就是不肯撤离。 “在桥上步行非常危险。”何女士说,在劝说无效后,公交车内乘客只好下车,有的步行到省体转车,有的直接在桥上等下一辆公交车。 目击者林先生说,事发后20分钟左右,警察赶到现场劝说,女车主才愿意将车驶离事故现场。但让林先生不解的是,这名女司机应该属于故意“赖路”行为,为何警方不作出相应处罚? 对此,出警的华大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民警赶到现场时,女车主没有不服从执法,故没有以“赖路”对其进行处罚。但市民质疑,民警赶到之前,女车主赖了20分钟不肯撤离,算不算“赖路”? 车主建议处罚“赖路”,按时间层层加罚 “想不到还有驾驶员不知道小事故要快撤。”车主李先生说,去年以来,海都报持续报道“小事故应快撤”,许多车主都意识到“赖路”是种陋习,也几乎都深知小事故要快撤。“一些人因为小刮蹭在那里争论,真的是让人非常气愤,自己耽误时间,还耽误别人时间。” 不少车主建议,对于小事故“赖路”行为,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处罚力度,不要纵容“赖路”行为。 驾驶员蔡先生说,相关处罚应该以2000元为基础,堵一个或半个小时加罚1000元,“如此一来,谁都不会跟钱过不去,看谁还会这么磨蹭”。 不少市民希望,发生小车祸时,肇事一方要勇于承认错误,受害一方也要宽容大度,大家各让一步,赶紧离开现场,不要堵了大伙儿的路。 □快刀短评 批评十句,不如一张罚 单关于“赖路”的报道,海都报已经做了很多。令人欣喜的是,去年以来,关于快撤的报道多了,理直气壮“赖路”的人少了。习惯的改变,光靠内心的力量,还不够。我们希望,执法部门要行动起来,对待“赖路”者,该罚就罚,从重处罚,罚到他“不敢不快撤”;对待快撤者,我们感谢识大体的车主,他们值得所有人道一声:赞! 眼看天气越来越热,我们不想看到那些因为小事故不撤被堵、被暴晒的市民和车主,最后变成“堵了白堵”“晒了白晒”。想防止类似情况发生,唯有对能撤不撤者重罚。治理醉驾就是个成功的例子。醉驾必罚,甚至可拘役半年。重典之下,顽疾马上好转,老百姓也拍手称赞。治理“小事故赖路”也应如此,期待部门能从严从重查处。 法规是现成的,批评十句,不如一张罚单。我们希望,执法部门能把公众利益放在首位,严惩“赖路”。只有这样,大家出行才能更顺畅。(汤先增) □提示 小刮擦撤离须知 根据《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试行)》,发生交通事故后,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必须自行撤离:仅造成车辆损失,不涉及人员伤亡,车辆能够自行驾驶移动,各方车辆均在我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险,应撤离而不及时或拒绝撤离的,警方将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并强制拖车。撤离前自行拍照,拍照需注意四点:一、要从被追尾车前面拍一张全景图;二、从追尾车后部拍一张全景图;三、拍一张相撞部位图;四、拍一张被撞落至地面的散落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