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禁养区养猪场不搬迁 污水入闽江威胁水源地

2014-06-04 06:52:55 陈文浩 张超晖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立案调查后,工作人员在猪场附近采集水样

东南网6月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文浩 张超晖 文/图) 福州晋安区北峰寿山乡叶洋村的养猪场,污水流入闽江,威胁自来水厂取水口。副省长陈荣凯对此有批示,环保部门等也多次前往调查。

在环保部门给予猪场老板延期一个月搬迁后,猪场仍未搬迁。

养猪户称,此处2013年才划为禁养区,加上目前猪肉价格疲软,亏损严重,搬迁使他们无法挨到猪肉价格上涨的那天。

昨日,福建省环保厅和福州市环保局联手本报前往查访,决定立案调查。

猪场污水汇入闽江 污染水源

昨日,闽侯荆溪镇桃田村村民林先生反映,上游叶洋村,仍有养猪场未拆除,污水影响了村民的生活。记者收到林先生的投诉后,将情况反映给环保部门。昨日下午,省市环保部门的执法人员与海都记者一同前往查看。

记者发现,叶洋村此前的5个养猪场,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没有环保处理设施,已经被陆续拆除。但是一家原先为“嘉合泰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养猪场,占地约6000平方米,仍然没有搬迁。

闽侯荆溪镇桃田村村民称,猪场排出的污水,顺着山间小溪向下流,不仅污染了桃田村,且还沿着桐溪汇入闽江。还有村民告诉记者,灌溉水源也被猪场污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