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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黑心老板”卷着30多万元工资跑了 被判两年

2014-06-02 07:36:20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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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欠30多万元工资潜逃 连江一包工头被判两年

2012年5月,曹兵(化名)和李伟(化名)合伙承包了福建省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福州连江县的“浦口-晓澳”、“坑园-可门港”两条110KV电力线路劳务工程。

随后,曹兵和李伟又以每个月2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工资,雇请了刘婷等30多名工人到工地参与施工,约定工程完工后,一次性结算工资。

在这期间,电力公司按工程完成进度,陆续支付劳务费共计64.9万余元,该款全部由曹兵支配使用。

2012年9月底,两条110KV电力线路工程完工,工人向曹兵催讨工资,曹兵向工人许诺10月12日会全部结算工资。

但曹兵与电力公司结账后,却携带全部款项逃匿。

2012年10月,连江县劳动局以发函、短信等形式通知曹兵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但其在收到相关通知的情况下,仍逃匿拒绝支付工人工资。案发后,经工人自行结算并与李伟核实后,确认曹兵尚欠工人劳动报酬人民币330042元。

经连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调,由电力公司先行垫付工人部分工资。12月22日,曹兵被连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3年5月,连江法院判决曹兵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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